学科分类
/ 25
500 个结果
  • 简介:摘要: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中国的宪法是是中国共产党和广大人民意志的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每部宪法,中国邮政都曾为其发行过纪念邮票。从这些邮票可以了解我国宪法的变迁。

  • 标签: 邮票   中国    宪法
  • 简介:在美国宪法学界,阿克曼在《我们人民》系列中提出的二元民主理论可以说是"过去半世纪中美国宪法思想的最重要贡献之一"。本文将阿克曼的宪法理论带回到其在美国宪法学中的语境,在这一基础上解读了革命与制宪、宪法政治与常规政治、以及人民主权的法律表达与实践等二元民主论的构成要素。而回到中文语境,本文认为阿克曼的宪法理论是我们重新理解美国宪法的窗口,而不是解读中国宪法的工具,这不仅是因为阿克曼本人对于其理论的定位,也是比较宪法学自身的逻辑要求。

  • 标签: 阿克曼 革命 宪法政治 人民主权
  • 简介:宪法理论界通常认为我国没有宪法解释案例,也无违宪审查的实践.1982年宪法以前宪法解释与违宪审查的案例表明,宪法实施,不可避免地需要宪法解释与违宪审查制度.而已有的案例以经验事实表明,宪法解释与违宪审查制度具有被动性、非授权性、先例性、非制度性、随机性与客观性.研究和分析这些案例包含的宪法解释与违宪审查原理,对于建立与完善我国的宪法解释与违宪审查制度,具有积极的理论与现实价值.

  • 标签: 宪法解释 违宪审查 案例 法律解释制度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简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载入宪法,实现了国家指导思想的又一次与时俱进,反映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体现了我们党依法执政的理念,使其成为执政党必须遵循的国家意志,能更加有效地改进执政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探讨宪法修改技术问题不仅是我国宪政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而且也是完善我国宪法学有关宪法修改理论的需要.启动宪法解释程序,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出宪法解释.

  • 标签: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宪法修改技术 宪法解释
  • 简介:【背景材料】材料一:2017年11月13日,党中央发出征求对修改宪法部分内容意见的通知,请各地区各部门各方面在精心组织讨论、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宪法修改建议.2018年1月2日至3日,才艮据党中央安排,张德江主持召开4场座谈会,分别听取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党委(党组)负责同志、智库和专家学者、各省区市人大常委会党组负责同志对党中央修宪建议草案稿的意见和建议.与会同志提交书面材料52份.

  • 标签: 宪法修正案 宪法保障 民族复兴 表决 背景材料 党中央
  • 简介:2018年10月21日,由江苏省教育厅主办、江苏教育报刊总社承办、南京中医药大学协办的全省学生“学宪法宪法”活动省级决赛圆满结束。经各设区市选拔推荐的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含中等职业学校)39名选手,3个高校片区选拔推荐的18名选手参加现场总决赛。江苏省教育厅副厅长曹玉梅出席颁奖仪式并讲话。

  • 标签: 决赛 江苏 江苏省 学生 教育厅 活动
  • 简介:环境权是否是一项基本人权或宪法上的基本权利,学术界虽尚存理论分歧,但将环境权载入宪法文本的国家日益增多。本文以世界193个国家宪法为蓝本,考察环境权入宪的基本状况。从中可知,环境保护是以三种维度进入各国宪法文本的,即作为宪法权利之维、作为公民义务之维与作为国家政策、原则与社会目标之维。通过归纳与总结,本文认为宪法环境权是所有人或公民(国民)享有适于人发展的、良好的、健康的、可持续的、和谐的环境的权利,及时、全面获得关于环境方面的可靠信息的权利、参与制定与环境相关的公共决定的权利,以及权利受到侵害或造成身体或财产损失而要求法律救济并给予赔偿的诉讼权利。环境权纳入宪法之后,在具体实施与权利救济方面可能面临着理论与实践上的困境。

  • 标签: 宪法 环境权 基本义务 国家政策 权利救济
  • 简介:为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引导全区人大代表、人大干部和社区群众充分认识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宪法修正案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更好发挥宪法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区中的重大作用,4月27日上午,西湖区人大常委会'学习宪法、尊崇宪法'主题宣传活动在里洲广场隆重举行,参加活动的有部分区人大代表,人大干部以及社区群众。活动特别邀请了西湖区人大智慧专家库政策法规专家、法学博士邵睿作为活动嘉宾。活动通过

  • 标签: 主题宣传 南昌市西湖区 学习宪法
  • 简介:《从宪法规范到规范宪法——规范宪法学的一种前言》,《规范》讨论了宪法价值,宪法规范的价值核心

  • 标签:
  • 简介:宪法基本权利价值取向的转型是宪法基本权利变迁的基础与前提,市场经济的转型、国家与社会的二元化以及由此带来的价值观念的多样化是基本权利价值理念转型的社会基础。在此基础上才能清理我国基本权利宪法变迁的应然方向与迫切需要完善的内容,这些内容包括:基本人权以宪法原则载入宪法后,应该完善宪法文本中基本权利的结构顺序;在扩大基本权利范围的同时,要优化基本权利体系的结构和种类;明确国家保障基本权利的宪法义务,确立限制基本权利的限度,对国家权力作出适当的否定性规定,以完善基本权利的保障制度。

  • 标签: 宪法权利 价值理念 人权 法律制度 言论自由权 结社自由权
  • 简介:法国大革命之后,如何在新宪制中安置一个拥有显赫声望的建国之父,从来都是民主国家的难题。我国的1954年宪法在制订时也同样面临着这一困境:一派观点认为,"建国"只是完成共产革命的一个中间环节,那么革命领袖便应自然地转化为国家元首。另一派观点则认为,在人民主权作为一项宪法原则已被确立的前提下,将单个个体提高到最高权力的中枢就必定构成了对宪法精神的伤害,因此它必须从宪法中移除或彻底形式化。而在作为制宪者的毛泽东看来,国家主席未必是一个实质的职位,却必须拥有实质的职权;它的存在并不是为了担当政治上的"国家元首",而是在"继续革命"的意义上成为社会主义国家在"过渡时期"不偏离其路线的制度保障。在最终的宪制安排和日后的宪政实践中,拥有全国武装力量统率权和最高国务会议召集权的国家主席的确有效地实现了上述创制动机。但革命政治的延续性与日常政治的周期性之间的不匹配,最终导致了这一制度的瓦解。

  • 标签: “五四宪法” 国家主席 制宪权 毛泽东 “过渡时期”
  • 简介:本期编发的一组文章,主要围绕财政宪法学的各个层面展开讨论。公共财政问题在当代中国的理论和实践中已经引起广泛关注。然而,从宪法学角度探讨这一问题却不多见。同时,在宪法学领域分工日益细致过程中,财政宪法学主题的提出也应时而生。本组笔谈中的前两篇论文侧重于对财政宪法学理论框架的描述,澄清了目前对该学科的误解,但作者的思考路径各有差异。第三篇则通过对预算法律说的辨析,提出预算在我国宪法中并不认为具有法律性质,但不影响其法律效力。后两篇则对税收原则进行了宪政解读,当然观点和论证有很大不同。由此,从学科到具体问题,财政宪法学的轮廓渐渐清晰。

  • 标签: 财政问题 宪法学 学科 法律性质 当代中国 法学理论
  • 简介: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宪法学理论界始终关注的一个核心问题,乃是如何摆脱左倾意识形态的消极影响,重构宪法学的科学品格.宪法学者对宪法基本问题的深入追问,以及对于宪法学之学科性质与内在体系的深入思考,都已经切入了哲学方法论的理论视角.正是在这种背景之下,“宪法哲学”概念逐渐成为宪法学人所广为讨论的一个话题.本人认为,宪法学是一个具有开放性但是有相对自足的知识理论体系,宪法学者对于宪法规范与宪政规律的深入研究,必将触及到一个认识论层面上的哲学问题:即人类何以认识宪法、人类如何认识宪法.只有在这个层面上研究宪法宪法现象,才是实质意义上的“宪法哲学”.

  • 标签: 宪法哲学 宪法学 20世纪80年代以来 哲学方法论 意识形态 知识理论
  • 简介:作为一个法律问题,宪法司法解释的合宪性问题亦即最高人民法院在适用宪法和法律过程中是否有权对宪法进行个案和附带性质的解释的问题的直接和标准的答案当然是“以宪法为准绳”。并且,对宪法的尊崇首先应该表现在对宪法文本的尊重,这不仅是宪法本身的明确要求,也是对人民意志的应有态度。

  • 标签: 宪法规范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 法律问题 宪法文本 人民意志
  • 简介:最新宪法修改的背景,表现为"动因"和"前奏"两个方面.最新宪法修改共14处.宪法与依法治国的关系表现为:宪法是依法治国的前提和基础;依法治国有赖于宪法的充分实施;依法治国需要更进一步地完善宪法.从而我们能正确地认清宪法修改与依法治国的辩证关系.

  • 标签: 宪法 依法治国 中国 修改背景 “三个代表” 国体
  • 简介:考克斯教授把美国的完法历史分为“建国”、“从自由放任到福利国家”以及“作为改革工具的完法裁决”三部分,以完法与法院关系的主线分阶段叙述了美国完法的发展,阐释了最高法院的完法职责,完法解释中司法节制与司法能动的选择。这对于我国的完政建设具有启示意义。

  • 标签: 完法 法院 完法实施
  • 简介:宪法学是以宪法理论和宪法规范为研究对象的一门法律科学。由于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基本原则,是一切机关、社会组织和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具有最高的法律权威。因此,开展宪法学研究,不仅有助于我们了解各国的基本制度和基本国策,明了各国宪法规定的优劣之处,完善我国的宪法规范和宪政制度,推动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

  • 标签: 宪法学 基本理论问题 宪法监督制度 比较研究 宪法规范 民主政治建设
  • 简介:宪法是法律的一部分,但是具有国家根本法意义的宪法,在资本主义社会以前是不可能产生的。因为在奴隶制社会,奴隶只是会说话的工具,不享有任何民主权利。生杀予夺之权完全掌握在奴隶主手中,奴隶制国家是公开的赤裸裸的奴隶主暴力专政。在封建制社会,虽然农民表面上不再象奴隶那样完全依附于封建主,但他们依然受封建土地所有制的束缚,受着超经济剥削,在政治上谈不到什么人身自由。国王、皇帝的话就是“法律”。在这样的制度下,何以谈“民主”?没有民主,就谈不上有什

  • 标签: 奴隶制国家 奴隶制社会 土地所有制 会说话 权利和自由 “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