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当前,世界上应该存在两种不同的法律体系,一种是建立在传统社会的等级制度基础上的权力型法律体系,另一种是建立在公平、公正的社会化大生产基础上的契约型法律体系,这是两种完全不相同的法律体系.这两种法律体系的主要区别是:两者的形成不同,两者的目的不同,两者的社会公平性不同,以及两者与社会道德的关系不同.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要求我们,应该逐步从以权力型法律为主体的法律体系,过渡到以契约型法律为主体的法律体系上来.应该把建立与完善契约型的法律体系,作为我国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任务.在建立与完善契约型法律体系过程中,一方面,我们应当看到这一过程的长期性与艰巨性,要认识到建立与完善契约型法律体系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它必须有稳定的社会保证;另一方面,我们也应该看到建立契约型法律体系的紧迫性,要从现在做起,努力铲除产生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殊组织与特殊人物的社会根源,强化对公权的制约.
简介: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过程中,完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推动学雷锋活动、学习宣传道德模范常态化。”福州作为海峡西岸省会中心城市,需要通过志愿服务大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在全社会形成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共同进步的社会氛围和人际关系;需要通过志愿服务为政府分忧、为百姓解难,增加和谐因素、促进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
简介:当前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趋势使我省经济面对更加复杂的发展环境,要使我省经济能够在激烈的国际国内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并健康地朝前发展,必须尽快在全省范围内建立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一、充分认识讲信用的重要性近年来,我省经济运行中因信用不良而引发的各种矛盾日益突出,缺乏信用,几乎在我省各个行业都有所表现。个人信用、企业信用、中介机构信用、乃至政府信用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不良记录。信用是立身之本,更是立国之基。个人失信,害在数人;社会无信,则人人自危;而政府缺乏信用,则德治难行,权威不立。因此,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市场体系,强化信用意识,加快建立健全信用制度,已成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