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艺术反映生活是一个朴素而真知的道理。生活现象是每一个人熟悉而又亲历的具体行为过程,其中,往往伴随着随之而生成的思想和观念,当这一现象被定格在艺术的框架之中时,随之显现的便是由此而生的艺术行为和艺术观念,这个定格过程便被视为艺术实践活动,由此生成的东西则又被视为艺术观念或思想。音乐美学观念又何尝不是如此呢?然而,既有的音乐美学观念却并不如此。它将人们熟知的生活现象与音乐现象切分为没有必然联系的两种现象,将审美的无功利性视作唯一目的。当我们把审美作为目的的时候,所遵循的可能只是逻辑规律,它有可能完全符合逻辑的推理,但遗感的是,它不符合事实。
简介:音乐历来被公认为最不可言说的一种艺术。人们普遍认为,语言和音乐之间有着不可逾越的鸿沟。甚至“言说音乐”看起来就是一个生造的词组,一个把互不相干的东西强行捆绑在一起的“狮头羊妖”。因此,“如何言说音乐”似乎可以看作是一个关于音乐美学和音乐理论的“伪问题”。然而另一方面,人们却几乎从未放弃言说音乐的需求和努力。音乐史和音乐批评就是这种需求和努力的现实印证。如果我们还承认,那些音乐史和音乐批评毕竟不是毫无意义的,那么它们就足以说明,音乐不但具有言说的必要性,而且具有某种言说的可能性。只是这种“言说音乐”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尚未引起以往音乐理论应有的关注罢了。但是假如我们以现象学和美学的观点审视音乐艺术,则“如何言说音乐”的问题自然便会引起我们的重视。本文试图以法国作家罗曼·罗兰的《约翰·克利斯多夫》为例,初步探讨这个问题。这个问题应当包括三个方面:为何说?说什么?如何说?
简介:摘要音乐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会发现,不管是低年级还是高年级,音乐课堂几乎都是“阴盛阳衰”,即女孩课堂纪律好、音准好、反应快,而且大方自信;反观男孩,调皮好动,注意力分散,腼腆怯懦。本文将从学生身心发展和教育教学的角度进行初步分析并探讨应对的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