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法发[2010]36号《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2004年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正式通过《量刑指导规则》,2010年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试行《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试行)〉》,2004年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颁布《数学量刑规则》。虽然仍有相当多的学者认为刑罚的量化是一种错误的、与刑罚本质相背离的做法,也拒绝以数学化的思维方式思考量刑的精确化。然而,不可回避的是,在今天的中国,量刑的精确化越来越受到重视。究其原因,随着法治进程的愈加深入,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我们必须把关乎自由和公正的决定权更多的交之于客观理性的量刑,而不能完全交之于法官主观的“自由裁量权”。笔者认为,量刑的精确化是法治文明进程的重要一步,以数学化的思维方式思考量刑问题将会给刑罚理论带来新的生命力,而建立一个数量化的量刑参考体系则是量刑精确化的首要也是最重要的步骤。
简介:民法典合同编典型合同的立法完善实质上是《合同法》分则的一次再法典化。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急迫需求制定的《合同法》,在立法功能、立法思想等方面具有明显的时代局限性。《合同法》分则再法典化的目标主要是推进合同法的现代化、科学化,应按照区分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商事合同与民事合同、经营者合同与消费者合同的立法思路,完善或强化无偿合同、商事合同、消费者合同等三类合同规则,并充实、细化合同法分则的既有典型合同。鉴于我国二十年来在产业结构、消费结构、城市化与信息化发展等方面所发生的巨大变迁,有必要扩增典型合同,尤其是服务类合同。在扩增典型合同时,既要清醒认识到典型合同逐渐向服务类合同扩张的立法发展趋势,又要注意到服务类合同在规范方法上越来越多地采纳公私法兼顾的立法发展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