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为进一步探索女性轻刑犯教育矫治模式,本所课题组从收押的女性轻刑犯中随机抽取265人,以问卷调查、查阅资料、个别访谈、心理测试等方式,从执行刑罚直接管理者的角度对女性轻刑犯的构成状况、心理特征、犯罪成因、矫治模式等方面进行分析研究,以期为提升女性轻刑犯教育改造质量提供有益的借鉴。
简介:轻刑化是客观存在的历史规律,轻刑化思想源远流长,了解轻刑化的动因,掌握轻刑化的规律,领悟轻刑化的思想内涵,对于我国的轻刑化建设必定产生深远影响。通过对轻刑化思想演进及轻刑化动因分析,旨在探讨我国刑法中的轻刑化建设。
简介:
简介:各地对刑满释放人员的考察表明,三年以下短刑犯的重新犯罪率,明显地高于长刑犯。这种反常现象的出现,并非由于罪行较轻、恶习较浅的短刑犯比之罪行较重、恶习较深的长刑犯更难改造,而是由于改造与被改造的双边活动中“两个放松”造成的。
简介:捕后轻刊是指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决定或者批准逮捕之后,经人民法院一审判处管制、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缓刑、单处附加刑以及免于刑事处罚的情形。该词语不属于法理学专有名词,而是司法实践中评价逮捕案件质量的名词,其反映出的蹙化数据为批捕考核提供了重要的考评标准。该问题在近年来的司法实践中比较严重。
简介:轻刑化是盛行于当今西方的一种刑罚思潮,虽然“轻轻重重”在西方的刑事政策思想中占据着重要位置,但这种两极化的刑罚观念并不能掩盖轻刑化的总体趋势和走向。作为一种思潮,轻刑化的刑事政策具有深层的社会原因,如启蒙思想中的社会契约论和三权分立、基督教教义中的平等思想和宽容、社会学中的犯罪永恒理论等。本文对轻刑化刑事政策的社会原因进行了深入分析。
简介:为检验轻刑化的趋势和犯罪态势之间的关系,应当准确把握j巳罪态势的内部构造。当前数据显示犯罪态势的特点是犯罪率有明显的增长,犯罪率的增长主要体现在经济犯罪、财产犯罪和过失犯罪等犯罪呈上升的趋势,但是同时暴力犯罪、有组织犯罪等严重犯罪呈下降趋势、重刑率和监禁刑率也呈下降趋势,总刑罚量得到适度控制,这意味着轻刑化的趋势与犯罪态势是内在平衡的。
简介:尽管理论界对于未成年犯是否能够适用罚金刑莫衷一是,司法实务界却对其予以了肯定。目前,关于未成年犯适用罚金刑的法律法规是相当不完备的,有必要对其进行完善和健全:以专章专条的形式将未成年犯与成年犯相区别,明确未成年犯罚金刑代缴主体和执行主体、规定未成年犯缴纳罚金的最高额、扩大罚金刑适用的方式、增加未成年犯综合评价的因素,借鉴国外经验制定罚金刑易科制度,引入社区服务这一非刑罚措施并将其"本土化",以期实现对未成年犯的教育、感化和挽救。
简介:刑罚,是国家基于刑法条文的规定,对犯罪人做出的最为严厉的惩罚性措施。对其目的的讨论,在理论界形成了百家争鸣的宏伟格局。刑罚轻刑化有深厚的理论作为支撑,在我国也有适宜的生存土壤。我国刑罚体系需要从刑种、刑期以及执行方式上作出改变以求应对全球刑罚轻刑化的思潮。探析刑罚轻刑化发展的理论根基,研讨刑罚轻刑化完善的路径,最终使得刑罚与时代、与人类普遍价值观相接轨,为打击犯罪,完善社会治理提供有力后盾。
简介:本文分析了刑罚对于犯罪人、被害人及社会的功能,根据报应主义、目的主义、和责任主义的罪刑均衡原理,提出了我国刑罚配置中应注意从犯罪目的、动机出发,注重发挥刑罚的补偿功能,实现罪刑均衡,从而达到刑罚预防犯罪的目的。
简介:笔者在分析轻刑化与刑法相关的基本理论问题的关系的基础上,结合新刑法总则、分则的具体修改,对新刑法重刑化看法提出质疑,并大胆提出了新刑法存在轻刑化倾向的观点。
简介:"刑罚趋轻与合理化是刑罚变化的必然趋势,尽管犯罪现象并不减轻甚至存在趋多走向。"[1]而我国的刑罚与西方国家相比是严厉的,学界对刑罚的轻缓化基本持可定的态度,但大多数学者都将注意力集中在立法上的轻刑化,而忽略了在刑事司法事务中的轻刑化。罪行法定原则的核心主轴是限制刑罚权的滥用、保障人权。这就需要我国确立软化的罪行法定原则,限制法官入罪的自由裁量权而富于法官出罪或轻刑化的自由裁量权,进行刑法的实质解释,在实践中适用超法规的期待可能性事由,从而实现刑事司法实务中的轻刑化。
简介:2012年下半年以来,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检察院结合地区实际情况,开始试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该机制在轻微刑事案件领域,化繁为简.极大地缩短了公、检、法、司在案件办理各环节的时间.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实现轻微刑事案件“多、快、好、省”办理。
简介:轻刑化是近年来国际社会的发展趋势。非法集资犯罪是其自身特点和国家政策等众多因素共同作用产生的一种法定经济犯罪。借助轻刑化趋势,在立法、司法和引导其他社会控制手段的完善等方面对非法集资进行规制,有效引导非法集资向合法集资转变,从而服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简介:本文对新刑法关于累犯和长刑犯不得假释的规定提出质疑,认为立法应赋予两类罪犯假释权,并从假释制度的起源、国外实践、罪犯人权,刑罚目的诸角度进行论证和探讨。
简介:我国刑法的适用,经历由不完善到较完善、由严格到宽大的过程,并且呈现进一步轻刑化的趋势。但一些难以发现的犯罪却愈发严重,其中以非法集资犯罪较为典型,该犯罪具有涉案人数多、潜伏期长、发现难等特点。而经侦部门作为打击非法集资犯罪的专业队伍,针对当前案件高发的态势,应探索出科学有效的防控对策,发现、打击犯罪,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稳定。
简介:潜在的被害人为自我保护通常会进行预防投资,但是其投资水平并非总是处于最佳状态,从而产生负外部性,需要刑罚对之进行宏观调控。法律的经济分析表明犯罪人更倾向于选择高预防水平的被害人为目标对象,而犯罪未遂轻刑化正是防止投资过度,节约社会资源的规律使然。从经济效用看,犯罪未遂轻刑化不仅契合了市场经济的理念,实现了帕累托更优状态,更推动了预防犯罪博弈的均衡。
简介:【摘要】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的成年犯留所服刑,各地做法一致,然而是否能够将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的未成年犯能否留所服刑,各地的做法却不一致。【关键词】未成年犯余刑一年以下留所服刑未成年管教所留所服刑是指被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余刑在一年以下的服刑人员,是在交付执行刑罚时,不再送交监狱而由看守所代为监管的一种刑罚执行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下称《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的成年犯留所服刑……
女性轻刑犯教育矫治工作模式的思考
轻刑化简论
“关系犯”与“钱刑交易”
不可忽视短刑犯的改造
“捕后轻刑”之惑
西方“轻刑化”思想根源探微
轻刑化问题实证研究——以轻刑化趋势和犯罪态势的内在平衡为视角
未成年犯罚金刑适用问题研究
对未成年犯适用罚金刑的限制
刑罚轻刑化发展理论与路径探析
轻刑化趋势下我国刑罚的配置
略论新刑法中的轻刑化问题
未成年短刑犯减刑程序简化之探讨
论刑事司法实务中的轻刑化路径
轻刑快审让民众感受公正高效
轻刑化对非法集资犯罪的规制导向
放宽假释条件浅议:赋予累犯,长刑暴力犯假释权
轻刑化背景下经侦部门防控非法集资对策
由被害人“预防投资”解构犯罪未遂的轻刑化
浅议余刑一年以下未成年犯能否留所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