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于1990年10月1日正式施行后,便立即出现了一股行政诉讼热,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急剧增加,作为诉讼代理人参与行政诉讼也就成了律师业务的重要内容。但在该法施行10年后的今天,行政诉讼却显然处于低谷状态,一是由于具体行政行为者提高行政行为水平后少“有懈可击”,二是公民、法人依法规范自己的生产、经营行为后极少“触网”,三是行政诉讼碑胜诉率低导致律师失去代理参与诉讼的兴趣。为了改变这种低谷状态,全方位地开拓律师业务,本文试对律师担任原告代理参与诉讼的优势及相关问题作些探讨。
简介:摘要:公民代理在我国的民事诉讼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在保障当事人权利和促进法治建设等方面,对促进我国法治建设具有积极的意义。公民代理制度可以有效地解决供需矛盾导致的法律顾问缺乏,从而有利于实现对各方利益的切实保障。然而我国目前存在的公民代理制度存在诸多问题。文章通过对公民代理在民事诉讼中的基本内涵进行了界定,并对其存在的必要性、存在的问题和缺陷进行了剖析,并对今后的发展提出了一些建议。
简介:重庆黑老大龚刚模的辩护律师李庄因诱导、唆使委托人编造证言、引诱证人作伪证而被提起公诉;律师张某隐瞒当事人造假擅自上诉而被法院训诫,而委托人拖欠诉讼费的情况更是时有耳闻。在人们享受律师提供的专业法律服务的同时,确实出现了一些不够和谐的声音,这也直接反应在了法院审理的案件上,诉讼代理合同纠纷案件正作为一种新的案件类型出现。律师不仅是案件的代理人,而且直接作为案件的当事人参加到诉讼之中。实践中,诉讼代理合同纠纷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镜像一:律所谎称能够影响裁判结果委托人质疑合同效力2006年2月20日,原告某律师事务所与被告F公司签订一份委托代理协议,约定由某律师事务所作为F公司在一起案件中执行阶段的委托代理人,代理权限为:
简介: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的颁布实施,行政诉讼越来越多,越来越多的行政诉讼当事人聘请律师作为代理人参加行政诉讼活动。笔者认为,当前,律师代理行政诉讼中有几个问题必须特别提起注意。关于委托代理权限问题律师接受行政诉讼的代理,首先遇到的就是代理权限问题。律师代理行政诉讼的行为是一种法律行为,该行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则取决于委托人对受委托人授予的代理权限。律师只有在其代理权限范围内所进行的诉讼行为,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反之,则属于无权代理,是无效的。行政诉讼的代理也分为法定代理、指定代理和委托代理。而行政诉讼的当事人聘请律师进行代理,无论是原告,还是被告,皆属于委
简介: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劳务市场发生了巨大变化。内地成千上万的打工者跨越县界、省界,远离故土,流入沿海经济特区、开发区从事各种劳务活动。由于多种原因劳务纠纷随之出现并呈增长趋势。随着普法宣传,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劳务纠纷当事者逐步由私了纠纷转向求助律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以江西永新县为例,1993年、1994年两年间,县律师事务所就接受了包括震惊全国的深圳龙华镇工棚倒塌特大事故案在内的劳务纠纷非诉讼4O余起,占全所同期非诉讼法律事务总数的三分之一。打工潮的不断涌起,劳务纠纷的大量出现,要求律师提供大量法律服务。律师如何来适应这一迫切的社会需要?我们的体会是:一、迎难而上,体规律师的社会作
简介:随着专利侵权纠纷的日益增多,律师作为被告的代理人参与诉讼的情况将会越来越普遍。根据专利权这种知识产权的特点和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笔者认为,在专利侵权诉讼中,针对原告的指控,被告的代理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提出抗辩。一、指出原告的专利已不受法律保护如果通过调查取证,被告能够证明原告的专利已失去了法律保护,那么所谓专利侵权也就无从谈起,“皮之不存,毛将焉附”。这样,被告自然会胜诉。一般来讲,专利失去法律保护的情况大致有以下三种:1、保护期已满的专利。知识产权的一个重要特性是它的期限性,即在一定的期限内受法律保护,超过这一期限就不再受法律保护,专利权也是如此。我国现行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