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近百年以来,美国专家证据可采性规则实现了从弗洛伊标准到达伯特标准的革命性巨变,其发展进化历程令人瞩目。但作为规则的创制者,联邦最高法院至今未公开揭秘改革的真正动因或内在的政策考量。从根源上看,由此引发的诸多猜疑和批判均是围绕裁判权在陪审团和法官之间进行部分让渡或转移的合理性而产生的争议。相较于旧法,专家证据可采性规则的进化客观上导致事实认定权向法官的适度回归,无论在法治价值视域还是在认知心理视域均具理性。但与此同时,新规则与司法实践的磨合难度也随之提升。跳出局限于法律文本的狭隘视角,探寻规则演进的本质、理性及实践契合度,更有利于我们客观冷静地看待他山之石与自身改革。
简介:摘要精神卫生服务可及性作为评价和衡量精神卫生服务系统的公正公平和效率的重要指标之一,对于精神卫生疾病的治疗和精神卫生政策的制定具有重要的影响。本文从精神卫生可及性的研究框架出发,认为精神卫生服务可及性可以从经济可及性和地理可及性两个方面出发进行评价。其中,经济可及性主要包含精神卫生服务费用、医疗保险覆盖比例、自付比例、精神卫生服务负担的费用四个方面。其测评指标可以用“家庭平均月收入、医疗保险购买类型、精神病医院的治疗费用、治疗疾病的费用对家庭经济的影响”四个指标进行测评。地理可及性主要包含两个方面达到医疗机构的时间和到达医疗机构的距离。其测评指标可以通过“最近医疗机构、最近医疗机构距离、最近医疗机构时间、精神病医院距离、精神病医院时间”进行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