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自治权是自治机关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地管理本地方、本民族内部事务的权利。它有三个特征,即自治权是自治机关的一种特定的自主权,具有广泛性和局限性相统一以及权利和权力合一的特点。自治权由自治机关行使,属于该地方各族人民。自治权是民族区域自治的核心问题,自治机关应当在上级国家机关的领导和帮助下,发扬开拓进取精神,用好自治权,加速民族自治地方各项事业的发展。
简介:新年伊始,我们高兴地向读者托出一个新的栏目——“民族新闻园地”。这既是改进刊物的新的一步,也是自治区深化新闻改革,发展民族新闻的需要。新疆,自古以来就是多民族聚居的地区。在这里繁衍生息的各个民族的文明进步史,就是一部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相互交融,共同发展的历史。新疆的新闻事业也不例外。这正是我们立足的一个鲜明的特点。坦诚地说,过去我们的新闻刊物体现这个特点是不够的。从现在起,就要加强这方面的工作,力求突出多民族地区的特色,使新疆的特长得以发挥。为了办好这个专栏,最近本刊邀请乌鲁木齐部分民族新闻工作者多次进行座谈。他们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也反映了在改革开放时代振兴民族新闻的共同心声。这使我们增强了办好专栏的信心。这里先向大家介绍的是座谈会的简要内容以及部分民族新闻工作者的文章。鉴于新闻界目前对“民族新闻”的概念和界定尚有不同的看法,本专栏愿为活跃学术探讨空气尽力。多年来,自治区的民族新闻实践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有待于人们进行理论的开掘和总结。在深化新闻改革中,当前面临着新与旧、现实与历史的纷繁矛盾的交叉,需要人们作多方位的反思与探索。本专栏愿作促进交流的“窗口”。在新的起点上,我们热忱期待着自治区内外更多的新闻工作者都来关心它,支持它,使它得以健康成长。
简介:一地方自治是现代民主政治的基石。在发达国家多已成为习惯,而在中国却迟迟不能落地生根。中国有几千年君主专政的历史,"大一统"是主导思想。知识分子的理想是"致君尧舜上",老百姓盼望的是"真龙天子"和清官,谁都没有想到自己管理自己,也没有想到中央与地方分权。直到1898年,谭嗣同、黄遵宪、梁启超等人才在湘南倡导地方自治,但只是昙花一现,即被摧残。以后,革命者嫌它迂阔,统治者嫌它碍手碍脚,都把地方自治撇在一边。有时统治者也想利用
简介:<正>公司自治源于私法自治,私法自治的主旨是允许当事人根据自主意志,自由设立、变更、终止法律关系,并且当事人应当对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在市场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公司作为重要的企业组织形式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扩大,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为了提高竞争能力、获取高额利润,公司需要被赋予更大的自由空间来进行自我管理与对外交往。2005年《公司法》的颁布适应了这一潮流,本着"放松管制、保护自治"的立法态度,将大量强制性规范放宽为任意性条款①,赋予了公司更大的自治空间。然而,在现代私法公法化的大潮流中,公司法处于首当其冲的位置。"现代公司自治体现了私法公法化的特征②",在强制与自治的博弈中,如何确定公司自治的边界值得关注与研究。
简介:自治机关的自治权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核心问题。自治机关要全面有效地行使自治权,就要有充分的保障。应当肯定,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已有一定的保障。一是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以及其他法律规定的自治机关的自治权以国家的强制力保证实施。宪法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行使宪法规定的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同时依照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自治权,根据本地方的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和政策。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机关有权管理地方财政;凡是依照国家财政体制属于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