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一、改革向经济、行政法制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农村的改革正在深入发展,城市的改革也已全面展开。改革是健康的,也积累了不少的经验。但是,在改革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问题,例如新的不正之风。这一方面与我们经验不足、干部的素质水平不高等有关,另一方面也与法制工作未能跟上体制改革的步伐有关。往往是个别点的改革有成效,一旦全面推开就觉得缺少共同遵守的规定。这使我们进一步认识到,改革离不开法制。改革是涉及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上层建筑各个方面的复杂的系统工程。但是实践中,往往重视了管理体制方面的改革,却忽视了管理方法变革的同步配套,实践告诉我们,单纯用行政手段、政策精神、领导批示的管理方法,由于缺乏统一的、易于
简介:<正>一、问题的提出在经历了曲折、扑朔迷离和悲喜交加的艰难历程后,经济法制呈现出令人鼓舞的繁荣景象:1979—1992年国家共制订经济法律及有关决定135件,经济法规434件;地方人大制订的经济法规,据不完全统计达700多件,大大超过前30年经济立法总和。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延伸和拓展,新旧经济体制的摩擦日益尖锐并趋激化,建立在新旧双重经济体制“混合体”上的经济法制凸现令人担优的“瓶颈现象”——经济立法的数量和规模急剧增长和扩大,而经济立法效益并未随着经济立法数量和规模的增长和扩大有效增长,相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极为突出。立法者的期望与法律实施效果之间巨大失衡使经济法制建设陷入进退维艰的矛盾狭谷之中,这不能不引起人们的担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