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自2008年6月1日颁布至今,《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已经施行十年。施行以来,作为禁毒领域的宪法性文件,《禁毒法》对于我国禁毒法治体系的建构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囿于当时我国的法律资源、立法理念和技术等限制,《禁毒法》采取了抽象立法的立法思路和授权立法的立法技术,随着我国社会治理从行政化主导向社会共治转型、法治国家建设的进一步推进以及毒品治理环境的日益多元化,修订《禁毒法》已经显示出一定的必要。在此基础上,客观评价《禁毒法》的立法技术与水平,总结《禁毒法》实施中的绩效与经验,探索《禁毒法》的不足与缺陷,展望《禁毒法》未来的修订趋势与走向,既是对我国当前禁毒立法的系统梳理,也将为未来的禁毒立法工作提供有益的思考。
简介:1997年《刑法》第169条规定的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是以国有资产为特定保护对象的具体犯罪。随着《公司法》和《刑法修正案(六)》的修订与出台,有关该罪的罪名设置、客体要件、客观行为等立法问题日益凸现。将1997年《刑法》第169条和《刑法修正案(六)》第9条概括为“徇私舞弊损害公司利益罪”这样一个统一罪名较为科学;本罪的客体要件应为国家对公司、企业的管理制度、公司的法人财产权及其利益,而不应也不能包括“国家对国有资产的所有权”;该罪的客观行为方式应包括新《公司法》、1997《刑法》以及《刑法修正案(六)》所规定的全部行为方式,而非仅仅为徇私舞弊“低价折股、低价出售国有资产”的行为;行为对象已经突破了“国有资产”的限定,从而扩展为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还包括债权、债务、担保等等;行为阶段只能发生在国有企业转制、国家作为股东或者发起人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国有股份的转让过程中,而不能发生在国有资产进入公司而成为公司资产之后,或者在公司的破产、清算等过程中.
简介:我国通过修改《民办教育促进法》确立了民办学校分类管理的法律制度.在分类管理背景下,为更好地贯彻实施《民办教育促进法》,必须对《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做出相应修订.条例修订应当遵循回应立法修改、体现实施要求,落实分类管理、体现公益导向,坚持问题导向、体现促进精神等原则.结合新法修订与分类管理的新形势新要求,需要在条例调整对象与范围、民办学校设立、民办学校法人治理、民办学校扶持与监管、民办学校法律责任、现有民办学校过渡等方面对《实施条例》做出全面修订,以立法保障民办教育在新时期获得更加快速、健康、可持续的发展.
简介:20世纪90年代初,我国彻底实现证券无纸化,投资者手中不再持有实物证券,而是通过电子登记账户实现相关的证券权利。股票、公司债券等资本证券无纸化后是否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成为了疑问,法律也没有作出相关规定。同时,《证券法》对于无纸化证券权利归属的标志、权利转移的生效要件等都没有明确规定。修订后的《证券法》能否对无纸化证券的善意取得问题作出回应,值得期待。本文通过考察无纸化证券持有模式,明确投资者对电子账户记录享有财产权,肯定了无纸化证券可以发生善意取得,并结合国际公约和国外成功立法经验,对我国无纸化证券善意取得相关制度的完善提出一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