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所谓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竞合是指在犯罪过程中,由于行为人对事实的认识发生错误,所实施的犯罪行为本身不可能发生预期的犯罪结果,但行为人仍基于自己的意志放弃了继续犯罪,或者采取了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措施。对这种犯罪行为如何正确定性,目前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是犯罪中止,另一种认为是犯罪未遂。笔者认为对这种犯罪行为的定性,不应一概而论,而应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如犯罪行为尚未实施终了,应定为犯罪中止;如犯罪行为实施终了应定为犯罪未遂。按照我国刑法关于犯罪中止的规定,行为人的犯罪行为若为犯罪中止,必须具备主客观两方面条件,即主观上的自动性和客观上的有效性。并且就客观要件而
简介:《刑法修正案(八)》将老年人犯罪从宽处罚的年龄统一规定为75周岁,但对老年人年满75周岁的时间是以犯罪的时候为准.还是以诉讼中的某个阶段为准.法条规定得并不周全。对老年人犯罪限制适用死刑的年龄确定时间。法条规定在“审判的时候”。由于“审判时”是一个因个案不同而长短不一的动态时间,这就可能造成接近75周岁的老年犯罪人为了逃避死刑的惩罚而想尽办法拖延诉讼,因此可以通过计算一般案件的侦查期间、审查起诉时间、一审时间、二审时间、死刑复核时间,最后相加得出一个固定的时间,作为老年人限制死刑适用的年龄确定标准。对老年人犯罪从轻、减轻处罚的年龄确定时间应以“犯罪时”为标准。对老年人犯罪应当宣告缓刑的年龄确定时间应理解为.只要犯罪人在判决宣告前达到75周岁且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就应当宣告缓刑。
简介:数额在我国刑法中占有重要地位,是确定财产犯罪的构成与否以及量刑轻重的依据。本文结合司法实践中出现的问量,提出了一种新的方法─—用相对数(人均年收入为参数)确定犯罪数额标准,并对其优点及可行性作了初步探讨。一确定数额标准的重要性数额是衡量财产犯罪的社会危害程度的主要依据,①从而成为这些犯罪定罪量刑的主要根据。在刑法中(如果不注明,本文所指是修订后的刑法),对数额规定采用四种形式。1.刑法条文直接使用“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等术语规定犯罪和刑罚。采用这种形式规定的在刑法中有四十五条,主要是侵犯财产罪和破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2.条文中没有数额的字眼,而是用“重大损失”、“特
简介:通过对新中国成立以来贪污受贿犯罪死刑立法规范的嬗变进行系统梳理可以看出,贪污受贿犯罪死刑的适用应当采取"数额+情节"的二元标准,刑法立法在确立贪污受贿犯罪死刑适用数额标准时应以概括数额为宜,并且摒弃绝对确定死刑的立法模式。2016年"两高"制定的《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刑法修正案(九)》的基础上确立了贪污受贿犯罪死刑的具体适用标准。基于严格控制和限制适用死刑之精神,贪污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的确定,应当在参考司法审判经验的基础上,确定死刑适用的数额基点;"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判定主要考虑行为造成的物质性、经济性损失;"犯罪情节特别严重"之认定,主要是对死刑适用总体标准的强调性规定,以体现死刑适用的慎重性;"社会影响特别恶劣"则主要从贪污受贿主体、发生领域等角度考虑行为给社会造成的恶劣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