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避风港原则"最早见诸美国的《千禧年数字版权法》。我国2006年颁布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借鉴了该法的相关内容,确立了"避风港原则"在我国著作权法中的应用地位。让人始料未及的是,这一发端美国并被世界许多国家广泛应用的法律制度,到中国后却发生了严重的水土不服,引发了巨大的争议。
“避风港”困境与对策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