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环境法的调整对象是否独立而有特色,不仅是环境法律部门存在的基础,也是环境法学与其他法律科学联系,区分开来的主要方面,更体现了环境法的本质特点和规律。
简介:关于亚洲价值观的争论不是纯学术之争。亚洲价值观不是所有亚洲人和亚洲国家一致认同的价值观,而是起源于亚洲的并且可能对亚洲的未来发展有益的价值观。亚洲人的需要就是亚洲价值观存在的价值。但是我们必须明确,以国家为本的亚洲价值观是否已经完成了由传统身份制国家观向现代契约论国家观的转变;亚洲价值观中,与威权主义的肯定的国家观相反相成的,无政府主义的否定的价值观的强大作用力,是否被我们认识;在儒家传统伦理所维护的"三纲"秩序被打破以后,我们能否建立不同于"丛林法则"的"园林法则"伦理新秩序。认清和解决这些问题,亚洲价值观才能成为亚洲发展的未来价值目标,反之则可能成为亚洲发展的障碍。
简介:从人与自然和谐的视阈透视生命伦理便形成了人与自然关系的生命伦理之维。人与自然和谐具有三重内涵,一是作为“人的无机的身体的自然界”与人的和谐;二是作为生成人身体的生物链的自然与人的和谐;三是“作为人自身身体的自然”与人的和谐。随着科学技术包括基因技术的迅猛发展,人与自然伦理关系的传统和谐状况遭到严峻的挑战,环境伦理问题日益凸显,进而导致大量的物种锐减,并且使得许多物种濒临灭亡;基因技术和人工生殖技术的发展与运用也隐含双重悖论:为了彻底地提高人类生命和人类文明的质量,必须对“自然人”进行彻底的改良;而一旦对人实现彻底的改良,这是否蕴涵一种“善良的”强制和“德性的恐怖”?这样,人与自然和谐不仅具有生命伦理意蕴,而且具有生命伦理价值。
简介:当代中国水伦理价值观经历了从人类中心主义到非人类中心主义、从价值一元到多元的转变,形成了人类中心主义与非人类中心主义水伦理价值观的分歧与对立。双方相互驳诘、各执一端,彼此之间的交锋和对立多于交融与认同,这一方面使人们对水伦理学的身份感到困惑,并对水伦理学的合法性提出了质疑;另一方面又无法在实践层面回应中国水问题的现实需求。因此,如何整合水伦理价值观就成为水伦理研究的重要理论课题。然而,在整合价值观研究中,中国学者提出并论证了三种具有代表性的整合价值论,即"像河流那样思考"的进化价值论、人河互为尺度的水伦理价值观以及"以人为本"的水伦理价值观。这三种价值论都试图融合人类中心主义和非人类中心主义的水伦理价值观,但由于它们既没有在理论上真正厘清人类中心主义和非人类中心主义各执一端的认识论根源,又缺乏统一的理论基础和方法论原则,于是,在整合中又形成了新的价值论分歧。这种新的价值分歧使水伦理学的合法性依然面临严峻挑战。对此,我们以为,消解水伦理学的合法性质疑,并使水伦理学摆脱价值论困境的路径是:重构并培育"以人为本"、人水和谐的价值观。这种价值观以人的全面发展为最高目标,包含三个理论基点:唯物辩证的本体论、"以人为本"人水和谐的价值论以及"像水一样思考"的方法论。它通过提出并坚持本体论与价值论、整体论与层创进化论、永续发展与有限发展、以人为本与人水和谐的辩证统一,追求人为本即以自然为本、自然为本即是人为本的合规律合目的的境界,进而消解了人类中心论与非人类中心论的价值对立,并成为当代水伦理学的合法性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