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我国的《企业破产法》中并没有就破产管理人的民事地位给出明晰的指引,继而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中也没有就其诉讼地位表明态度,这导致社会公众、涉诉企业,甚至部分司法人员就以上问题产生认识和理解上的分歧。清算期间,债务人的法律人格的降格,会阻遏其在诉讼中充当诉讼主体。为了破产关系中多方主体利益的均衡实现,破产管理人并不能代表任意一方的利益。概括性的管理权及管理过程塑造了破产管理人在清算期间自身的诉的利益,此成为破产管理人是诉讼担当人的学理解释。破产管理人拥有诉讼实施权是诉讼担当制度的诉讼法基础。诉的利益与诉讼实施权的双重表述提示了破产管理人应然的诉讼主体地位——诉讼担当人。
简介:新时代的女人就应该具备独立的品质,这个独立不仅仅局限在经济独立上。首先要思想独立,作为已婚女人,要有自己的独立思想。不要什么事情都让老公来做决定,学会决策。朋友华小鸟依人,婚后温柔体贴,什么事情都依着丈夫,大到家庭规划,小到家里的下水道堵了,买什么水果,什么都是老公做主,终于有一天老公受不了了,开始厌倦了华的唯命是从,开始对华莫名发火。所以女性一定要思想独立。
简介:2014年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省级以上消费者协会可以就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起诉。截至2017年3月,中国消费者协会和浙江、上海、吉林、江苏、广东等省市消协(消委会)分别就“雷沃重工等被告违法、违规生产销售正三轮摩托车案”“强制实名购票乘车后遗失车票的消费者另行购票案”“手机预装软件无法卸载且不告知消费者案”,“违法销售不合格食用盐案”“供用水格式合同(户表用户)违约金过高案”“违法生产、销售病、死猪、采用有毒方式保鲜猪肉案”等提起了六例消费公益诉讼。其中,浙江、上海、吉林、江苏四地消协的诉讼案件均已结案,中消协、广东消委会提起的消费公益诉讼尚在审理中。有关专家就消费公益诉讼问题发表了点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