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长久以来,无论是实践领域还是理论研究都将治安干预简单等同为治安管理措施,甚至单纯认为警察所采取的干预办法就是具有强制性质的法定治安管理业务。因此,以往对校园欺凌的处置措施往往从事后出发,官方机构仅充当事后处罚、被动应对的角色,过于强调治安干预的惩罚性和威慑力,处置手段刚性有余但柔性不足。这种理解无疑是不全面的。因此,部分地方在干预罪错未成年人的过程中会陷入“一放了之”“一罚了之”的现实困境,无法从本质上引发欺凌者对社会规范的情感认同,扭转欺凌情境。恶性欺凌事件一经发生,往往给未成年人带来一生难以磨灭的心理伤痛,事后强制性的处罚措施已无法满足当前校园欺凌的形势发展以及治理需要。治安干预的界域与张力事关社会治安秩序维护。特别是校园欺凌治理的权力理性与角色张力,应当从情感互动的视角重新审视治安干预的应用界域。
简介:维稳——社会治安(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大智慧,务在持有大治安理念。大治安,外延含超公安管理、社会治安、安邦定国。认知与践行大治安,务要寻觅大治安之线索,掌控大治安之精要,具体则需先洞悉大治安之内容,继把握大治安之关键,再驾驭大治安之格局。大治安之内容是:大治安是大系统;大治安是大团圆;大治安是大智慧。大治安之关键是:以大目标寻求大系统;以大亲情寻求大团圆;以大学识寻求大智慧。大治安之格局是:官、民、匪组成的社会治安防控主体三角;帮、静、治组成的社会治安防控方法三角;后(社会治安问题发生之后)、中(社会治安问题发生之中)、前(社会治安问题发生之前)组成的社会治安防控客体三角。
简介:治安问题是治安实现的障碍,治安问题运行规律的研究是公安学学科研究的基础内容,也是治安学知识体系逻辑演绎的重要环节。治安工作包括治安案件的查处和各种治安问题的预防,治安学对治安问题的理解要兼顾执法和预防两个层面。治安学教材和著作中对治安问题相关内容的安排观点不一,有人将其作为核心内容来阐述其原因、现象和对策,有人将其作为客体内容作为治安治理的对象,有人兼顾两种观点。该如何在治安学中安放治安问题研究的相关内容?理念上,治安学研究和治安工作既要有治安执法的规则意识,又要在国家整体安全观视野下看待社会治安问题,具有"大治安"或"大安全"的视野;原则上,要兼顾个体安全需求与社会秩序稳定,在特定政体和时代背景下来把握治安学建设;内容上,在治安学学科和治安学课程两个层次下来措置治安问题研究的内容。
简介:一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以外的治安罚则(本文为表述方便,故简称为“其他治安罚则”)是指除《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以外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中有关治安处罚的规定。如《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人民银行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居民身份证条
简介:摘要:历届教育部部长曾多次提出:“生命不保,何谈教育”,由此可见,在学校教育工作中,师生的的生命安全是第一位的,只有在确保学生生命安全的前提之下,才能谈及如何教育并促使其健康成长。近年来,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安全预防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已经成为农村中小学安全教育的重中之中。本文结合课题研究,阐述了做好农村中小学校园安全预防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的一般策略,以供广大教师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