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针对我国城市政府公交财政补贴压力逐年加大,公交企业亏损日益严重、公共交通服务质量难以保障等突出问题,以改进与优化城市公共交通供给方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为目标,以新公共管理理论以及我国财政部《政府购买服务办法(暂行)》为指导,借鉴伦敦、新加坡政府购买公共交通服务实践经验,对政府购买公共交通服务的定义、内涵、基本特征、关键要素等进行了初步探索;基于我国城市公交财政补贴制度改革经验教训,提出了现实环境条件下,我国城市政府推进购买公共交通服务的路径与策略;对以政府购买服务理念为指导开展的青岛公交财政补贴制度改革成果进行总结评估.研究成果供相关政府部门及社会机构参考.
简介:政府购买教育公共服务是我国教育公共服务提供方式的重大变革,是一种由政府提供资金,社会组织承接服务,通过合同关系实现特定公共服务目标的教育公共服务提供机制。政府在购买教育公共服务中实际承担着教育公共服务资金提供者和监管者两种角色。购买合同本质上是行政合同,受行政法调整,合同纠纷通常通过行政法的救济途径解决。完善政府购买教育公共服务机制,需要制定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单行法律,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并通过立法加以规范,实现教育公共服务购买的法制化。
简介:当前各级体育行政部门正在积极探索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体育服务,购买资金主要来源于税收收入,以及体彩公益金等政府性基金。财政是政府集中一部分社会资源,用于为市场提供公共物品和服务,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分配活动或经济行为。通过走访调研发现,政府购买服务中,在项目规划、财政保障范围与支出结构、资金预算、资金支付等环节上存在问题。财政保障的欠缺正在制约着政府与社会力量的合作,不仅会对体育社会力量的生存与发展产生影响,更涉及能否满足公众诉求,实现社会公平公正。结合我国提出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改革目标,对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中的财政保障机制进行深入探讨:(1)明确财政资金的保障范围与支出结构;(2)规范预算编制;(3)优化财政支付制度;(4)合理处理事权与支出责任关系。
简介:我国当前推行的政府购买教育信息化资源服务,可理解为政府与各类机构就教育信息化资源服务商品签订契约,以公共财政支付费用而产生的商品交易行为,旨在为学校教育提供优质的教育信息化资源服务,实现了生产者和供给者的分离,体现了当前政府主导下的共建共享模式开始向更开放的政府购买共享的供给模式转变。我国政府主要以服务外包、PPP、服务消费券和补贴优惠制度三类形式来购买教育信息化资源服务。通过国内外案例分析发现,相较于英美发达国家,我国存在缺乏体系性的法律规范和保障机制、公开招标的竞争性购买不足、数字资源券或消费券的运用很少、第三方评估严重不足等问题。为此,为了促进我国政府购买教育信息化资源服务,文本提出了若干可行的建议。
简介:建保[2018]92号浙江、安徽、山东、湖北、广西、四川、云南、陕西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财综[2014]96号)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公租房运营管理机制,更好地吸引企业和其他机构参与公租房运营管理,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根据地方自愿原则以及公租房发展情况,确定在浙江、安徽、山东、湖北、广西、四川、云南、陕西等8个省(区)开展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试点工作。现将制定的《推行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的试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指导督促本省(区)确定的试点市、县认真执行。
简介:政府购买新型智库服务,系指政府就公共决策中面临的难题问计于新型智库,并为此支付相应费用的咨询供给模式,它既是政府决策咨询的机制创新,亦是培育与发展新型智库的可行路径。政府向各类智库购买服务大体分为定向委托模式、体制内吸模式和市场竞争模式三类,其中市场竞争购买对于激发新型智库活力、构建政策分析市场和供给高质量的决策咨询具有独特优势。而由于服务购买方与承接方之间存在的诸多制约因素,包括购买制度不健全、对部分智库的不信任以及智库承接能力有限等,导致政府购买咨询服务陷入困境,亟需从"智库—市场—政府"的逻辑维度构建政府向新型智库购买服务的推进策略:智库明晰自身的发展定位,提升研究质量和影响力;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政府应供给购买服务制度,营造智库良性竞争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