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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教育中的惩罚行为问题造成了师生相互伤害的怪相,实然惩罚与或然惩罚相左,应然惩罚与必然惩罚亦相左。作为良善教育者理想的教育惩罚,如何范导惩罚行为?如何扬弃教育惩戒?如何突围法律救赎?笔者试从哲学视角探寻一条路径,去除惩罚行为的不纯粹性,去除教育惩戒的诡辩性,去除法律救赎的虚幻性。作为理性理念的教育惩罚,它以儿童生命个体发展为目的,是意志自律者的道德律,是教育惩罚行为的法则;作为知性概念的自然惩罚,在教育惩罚理念的范导下成为教育惩罚行为的准则,它调和应然惩罚与必然惩罚的同时也顺便调和了实然惩罚与或然惩罚。自然惩罚是教育惩罚行为的准则而不是法则,它不仅让教育惩罚行为发生的时空可以移动,还为实践中必要的教育强制留下地盘,从而使教育惩罚行为成为可能。

  • 标签: 惩罚行为 教育惩罚 教育惩罚行为 自然惩罚 可能
  • 简介:近年来,“快乐教育”“赏识教育”等理念得到广泛认可。不可否认,学生需要鼓励、表扬和赞赏,但是一味“给糖吃”只会将教师的手脚绑得越来越紧,学生失去约束,可能变得肆意妄为。因此,对于屡屡犯错的学生而言,给予适当的惩罚教育很有必要。

  • 标签: 惩罚 艺术 教育 学生
  • 简介:小文和小亮又打架了.这两个人都是火爆脾气,每次有点小矛盾就会打起来,多次教育都没用。我把俩人拉到办公室,准备再好好'教育'一番,可是还没讲几句,上课铃就响了,于是我只能让他们先回教室上课。我坐在办公室里,一边批改作业一边思索如何'惩罚'他们,好让他们改掉冲动、火爆的毛病。突然间,我脑子里冒出一个想

  • 标签: 惩罚 教育方法 班主任
  • 简介:中医学里有一个理念,那就是扶正祛邪。正与邪是辩证关系,双管齐下才能治病救人。推广到当前的学校教育,上至领导,下至教师,似乎都把主要的精力倾注在“祛邪”上,而忽略了“扶正”,尤其是面对犯错的学生。我担任中学教师的时候就遇到过这样的事情。当然,这样的事情在全国各地的学校过去上演过,现在也许还在上演。

  • 标签: 中学教师 辩证关系 学校教育 打麻将 就是你 回过头
  • 简介:唐朝徐商任河中节度使时,仆役刘安母亲患了病,他假借徐商的名义去药铺抓药,没有给钱,还对药铺老板出言不逊。老板将他告到徐商这里。徐商将衙门里的仆役召集起来,宣读了药铺老板的状书。刘安吓得浑身颤栗。徐商严肃地对他说:'你仗势欺人,理当受罚。罚你到药铺干一个月的活儿,扣除本月的薪俸,如果表现好,可以回来,你愿意吗?'刘安不住地点头:'小人愿意。'一个月后,刘安得到了老板的谅解,重新回到徐商身边。徐商当众宣

  • 标签: 柔软惩罚
  • 简介:这是某次比赛中关键的一副牌。A、B两支队伍实力相近,在这副牌之前双方仅仅相差2个IMP,所以每一副牌都是寸土必争。

  • 标签: 牌类 桥牌 技术 战术
  • 简介:摘要教育惩罚的内涵,在教育中,“惩罚是指通过给学生身心施加某种影响,使其感到痛苦或羞耻,激发其悔改之意,从而达到矫正的目的”。惩是手段,戒才是目的。作为同一过程的手段和目的,惩和戒是相辅相成的,不可分割的。在实施中把握好实施的原则至关重要。

  • 标签: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惩罚
  • 简介:第一节刚下课,丽丽同学便急匆匆地来找我.说明天回家给奶奶过生日需请假一天。根据学校规定:学生请假须经学生家长同意并且家长亲自给班主任打电话后,方能签字批准。当我问她是否告知家长请假的事并经过家长同意时,她眼神有些不自然,语气轻轻地说家长同意了,当我提醒她需要家长打电话时。丽丽有些不情愿……直觉告诉我,这里头有蹊跷,为什么不情愿呢?

  • 标签: 惩罚 家长 班主任 电话 学生 自给
  • 简介:近日,悬疑作家、资深在职刑警韦一同全新重磅悬疑小说《惩罚者》上市,由莲蓬、雷米、蜘蛛、秦明集体惊叹推荐!

  • 标签: 上市 惩罚 小说
  • 简介:在幼儿园教育中,与以往相比,教师体罚幼儿的现象有所减少,但是作为惩罚的一种潜在的、隐形的表现形式"心理惩罚"现象却还没有引起人们的足够重视。"心理惩罚"严重伤害幼儿的心理,不利于幼儿健全人格的形成。文章从分析"心理惩罚"的危害及成因入手,从而寻求解决"心理惩罚"问题的对策,为在幼儿园教育中正确认识"惩罚"和合理运用惩罚手段,提高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提供一定的理论依据。

  • 标签: 幼儿园教育 心理惩罚 成因 对策
  • 简介:据英国《每日邮报》报道,美国路易斯安那州什里夫波特的一位学生,因在校顶嘴老师被停课三天。其母德米特里·佩恩为了给儿子一个教训,决定带孩子为邻居和朋友免费做家务。

  • 标签: 免费 邻居 儿子 美国 惩罚 母亲
  • 简介:随着全面改革、扩大开放的稳步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日趋完善。在商品经济高度发达的今天,改革开放带来福利的同时.也对我国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巨大的考验,其中之一便是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消费者权益不断受到侵害,在诸多案件中.更有甚者严重危及消费者生命健康,“三鹿奶粉”“红心鸭蛋”等事件令人触目惊心。我国消费者群体受侵害的案件逐年攀升、涉案金额巨大.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消费者维权意识淡薄;二是消费者群体分散,维权有一定困难.个别消费者因为损失小.维权成本大而放弃维权;三是相关法律不能适应新情况的需要、还有待完善等。因此,国家加大了相关立法与执法的力度。随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的出现、修改和补充,它们作为保护消费者这个特殊群体的法律武器.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因此,本文现就《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惩罚性赔偿金制度”进行简单研究.

  • 标签: 消费者 惩罚性赔偿 维权
  • 简介:通过分析英美及我国食品侵权惩罚性赔偿责任的主观要件,和英美国家相比,我国实际上已采取较为宽松的构成要件标准。简化食品侵权惩罚性赔偿责任构成要件实为加强对违法行为处罚以保障食品安全这一宗旨,在判定食品侵权惩罚性赔偿责任时,在主观要件的考量上,应将重大过失纳为惩罚性赔偿责任的主观构成要件,故意不应再是食品侵权惩罚性赔偿责任主观构成要件的唯一选择。

  • 标签: 食品侵权 惩罚性赔偿责任 主观要件 食品安全
  • 简介:摘要惩罚性赔偿制度具有民事制裁的作用,按照民事制裁和行政处罚不能同时适用的规则,惩罚性赔偿应具有替代行政处罚的功能,即在适用惩罚性赔偿的情况下,对违法者可以不再处以行政处罚,特别是罚款。而一旦已经处以行政处罚,在民事程序中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亦应当予以考虑。

  • 标签: 劳动法 惩罚性 赔偿问题
  • 简介:当前,关于我国社区矫正的性质存在着不同分歧,其中非监禁型刑罚执行说和社区刑罚执行说的重观点占据着主地位。基于这样的性质定位,两种学说具有共通之处,即明确了社区矫正是刑罚执行。刑罚的首目的是惩罚犯罪。无论何种形式的处罚方式均应首先强调惩罚的功能效应。而在实践中,从社区矫正制度的设计到具体执行均未过多涉及惩罚机制的构建。定期报到、集中教育和公益劳动以及3次警告提请收监是现阶段社区矫正执行过程中主的惩罚性制度。遗憾的是由于当前执行社区矫正的机构是基层司法所,受多种因素的制约,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和惩罚大都停留在定期报到的基础阶段。直言不讳地说,正是基于这样的宽松环境,缺乏严厉完善的惩罚性机制,使得社区服刑人员无法准确定位自己的身份,矫正改造意识不强。同时,由于缺乏法律支撑和执法授权,工作人员缺乏刑罚意识和监管执行力。两者均未能体现法律的震慑性和警示性,最终架空制度理念,无法实现社区矫正制度的初衷和目的。因此,应从制度设计到机构设置逐步加强对社区矫正惩罚机制的完善,使得社区矫正作为刑罚执行措施实现法益保护和人权保障的双重功能效应。

  • 标签: 社区矫正 惩罚机制 机构设置
  • 简介:惩罚性赔偿是英美法系侵权法中一项重要的救济制度,其惩罚与威慑功能对于打击知识产权侵权、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十分有效。我国在2013年修订的《商标法》、2014年的《著作权法》和2015年的《专利法》修改中适时地引入了惩罚性赔偿制度,但在实践中究竟如何适用还不够具体、明确。因此,深入研究惩罚性赔偿在知识产权侵权领域的具体适用,使其最大限度地发挥惩罚和遏制功能就显得尤为重要。

  • 标签: 惩罚性赔偿 知识产权 补偿性赔偿 适用
  • 简介:环境侵权案件的特殊性决定了现有的填平性赔偿无法合理救济环境侵权行为对环境本身造成的损害,故赔偿数额超出实际损害数额的惩罚性赔偿在环境司法实践中出现。如何规范惩罚性赔偿在环境侵权案件中的适用,受到法学理论界和实务界的关注。可以从适用条件、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替代性执行方式等多角度入手,解决惩罚性赔偿在环境侵权案件中的适用问题。

  • 标签: 惩罚性赔偿 环境侵权案件 适用条件
  • 简介:选取50家深圳中小上市公司(相应股票代码为002001-002050)在2005—2007年这三年间的150组观测数据为研究样本,将惩罚函数的变量选择这一新方法运用到我国中小上市公司价值的影响因素研究中。通过均方误差、可决系数和调整后的可决系数这三个指标来评价与传统的逐步回归的优劣性,并将得到的结果与前人的研究成果进行对比,多筛选的解释变量的参数估计的正负性均符合理论,因此得到将惩罚函数的变量选择方法运用到寻找公司价值的重要影响因素是有效的、可行的。

  • 标签: 公司价值 高度相关数据变量选择 单变量选择方法 双层变量选择方法 惩罚函数
  • 简介:面对商品房交易中层出不穷的欺诈行为以及2014年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加大惩罚性赔偿责任力度的新形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有关惩罚性赔偿责任的规定日益显现出适用条件严苛、适用范围狭窄等问题。在我国当前的司法审判中,法院多适用该司法解释作为判决被告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的法律依据,而不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的规定,主要原因在于商品房买受人的消费者地位不明确、惩罚性赔偿金额过高、法院存在适用法律的路径依赖等。为完善商品房买卖中惩罚性赔偿责任的法律适用,充分发挥惩罚性赔偿责任的制裁、惩罚与激励功能,应当明确以下两点:商品房买受人的消费者身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效力位阶高于司法解释。同时,司法解释应做相应修改:因商品房经营者欺诈行为导致购房消费者损害的,以购房消费者所受损失额作为惩罚性赔偿金的计算基准,规定损失额三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金。

  • 标签: 商品房买卖 惩罚性赔偿责任 商品房买受人 欺诈行为
  • 简介:摘要为了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同时也更好地规范经营者的行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1993年出台时即引入了惩罚性赔偿规则,在2013年修改时进一步强化了这一规则。本文重点研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惩罚性赔偿,意在起到抛砖引玉之用。

  • 标签: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消费者 惩罚性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