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本文研究了“任何形式的证据中都包含有人的主观因素”的观点,认为有人的主观因素是人的认识,并不是证据。本文也研究了“证明标准的趋势应是理性和主观的融合”,其适用必然“烙上主观性、内在性和易变性的特点”的观点,认为“融合”也好,“特点”也好,都是自由心证的弱点和弊端,无需追求。本文着重论述了创立实质证据观的过程,指出实质证据观最先孕育于苏联,但最终诞生于中国。《证据法学新论》一书确立了实质证据观及其基本内容,划分了证据资料和证据效力,确立了证据排伪法则,这标志着实质证据观在我国正式诞生。《新证据学论纲》建立了物证、书证、人证的基本理论,建立了证据资料、证据效力和证明的基本理论,确立了事实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实事求是七项原则,找到了实质真实标准。这一切是对实质证据观的充实、发展和完善。实质证据观是证据学的根基;实质真实标准是证据制度的根基。这些根基是我国证据法学的基石。
简介:近年来,"阴盛阳衰"已成定论或人们的共识。其意义有狭有广,狭者专指女性压倒男性,广者常指歪风邪气压倒正气。人们似乎也都对之不满,无论男或女。然而似乎也都没个办法遏制其势力增长,大概因为对其成因还缺少共识,历史也没有进展到扭转这种局面的时期。就以"私房钱"来说吧,过去是女人留"私房",因为丈夫为"天",也即为"公"。现在呢?至少在上海,女人当家,"私房钱"反过来成了男人现象。丈夫有"私房钱",因此妻子算是"公家",也即一家之主。当然,至今为止还没有谁宣布每个家庭中都应以妻子为家长或家主。不过中小学开家长会,到会者自称为"家长"的多是妻子。我向妇女询问去子女学校开家长会时是否意识到自己就是家长,回答基本上都是"否"。我问"你是否自认为是家长代表,而丈夫才是家长?"回答也是"否"。可见人们虽然还没有自觉意识,基本上已认为夫妻双方都有权以家长名议外出活动。社会也已接受了这样的观念。在这个问题上表现出来的是,现代中国家庭,至少上海的现代家庭,既然夫妻两人都是家长,因而实际上无家长。请注意,这里涉及的是"外交"。在"外交"方面,妇女至今还比较谦让。赵本山的一个小品表现一位"大丈夫"对妻子在外趾高气昂,在家低声下气;而妻子对丈夫在外温柔贤淑,在家声色严厉——在外、在家两种角色关系以门槛为界转换迅疾,对今日中国社会刻划相当准确。至于"内政",由"私房钱"问题看,妇女已成家长应无疑问了。当然有人会质问道:"中国妇女解放还不够!你这么说岂不是反对妇女解放吗!"其实,一位相当著名的中国妇女朱明女士今年在世界妇女大会前夕答中央电视台记者采访时说,她认为中国妇女的解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