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1
5 个结果
  • 简介:健全检察权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既是实现规范、文明、理性执法的必然要求,也是确保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如何坚持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与对自身执法的监督制约有机统一,成为检察机关在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必须正视的课题。基于此,在全面考量我国检察权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现实架构的基础上,应客观评述当前我国检察权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存在的功能缺损问题,进而提出改革完善我国检察权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基本思路。

  • 标签: 检察权 检察职能 内部监督制约
  • 简介:1996年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废除了免予起诉制度,确立了现行的不起诉制度,本文通过对公检法等的调查、实证分析,对不起诉权的评价,并提出新型的不起诉运行模式,试图解决现行不起诉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希望对不起诉权的运用有所裨益.

  • 标签: 不起诉权 实证分析 建构模型 不起诉权 运行 不起诉制度
  • 简介:食品的范围除应以我们日常的生活经验判断外,还应当考虑行政法规的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与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之间是一般法条与特殊法条的关系。依行政法规的规定,食品添加剂应属于食品原料的范围。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与投放危险物质罪的法条竞合关系,不应比较两罪的量刑轻重,而应当按照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这一特殊罪名论处。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与投放危险物质罪两罪的区分关键在于客观上投入毒害性物质行为是否发生在食物的生产过程中。对违法研制、生产、销售国家禁止用于食品生产的非食品原料或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饲料等行为的定性,应当依照不同情况,适用不同罪名。可以考虑增设研发、生产、销售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添加剂罪。

  • 标签: 食品安全犯罪 非食品原料 犯罪竞合 帮助行为
  • 简介:在对刑法公共安全的理解上,以往的多种见解都遵循着一个前提性判断:刑法中的公共安全有一个统一的内涵。正是因为这一前提判断的偏差,导致了以往的多种观点都存在解释力不足的问题。在对“公共”的理解上,无论是主张其为不特定多数人、多数人、不特定人抑或是不特定或多数人,都难以自圆其说;在对“安全”的理解上,无论是主张所有的重大公私财产都属于公共安全,还是认为只有重大的公众财产才属于公共安全,抑或将公众生活的平稳与安宁纳入安全的范畴,都会捉襟见肘。由于兼顾法益侵害与规范违反的立法理念和类型建构的立法技术在刑法分则第二章中的适用,刑法中的公共安全具有多元的规范内涵。

  • 标签: 公共安全 不特定多数 法益侵害 规范违反 类型建构
  • 简介:伯纳德·哈考特在《危害性原则的崩溃》一文中提出,危害性原则在不断扩张的同时也失去了其自由保障机能,正处于崩溃状态。劳东燕通过对中国现状的考察,写成《危害性原则的当代命运》一文,指出在中国刑事司法日益政治化,危害性原则正陷入困境。实际上,危害性原则崩溃的本质在于国家权力凭借风险控制的正当理由不断蚕食公民自由,问题的关键仍在于如何处理公共政策同刑法基本原则的关系。实体法意义上的标准难以客观化,外部的法制构建也许更有建设性意义。

  • 标签: 危害性原则 风险控制 主观评价 公共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