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和谐社会女性平等就业权的法律保护已经成为了党和政府最关心的热点问题,女性如何充分发挥自身在社会中的作用,实现其价值是我国经济体制转型时期所面临的一个急需探讨的问题.应依法对女性就业权进行实体保护。
简介:近些年,平等权问题成为中国社会和学界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有关平等权问题的理论讨论和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案例也不断出现。理论上的讨论涉及到平等权到底是一个宪法原则还是一项宪法权利;同时,更多地涉及到究竟如何理解平等权的内涵。经过讨论,我认为学术界已经在以下几点上取得了一些基本的共识:平等不等于平均;平等是一种机会上的平等和法律主体资格上的平等,而不是一种结果上的平等;平等权是一种宪法和法律上的确认和规定,即宪法权利和法定权利,而在现实生活中,要实现这样一个宪法上和法律上的规定,要将这样一项法定权利转化为现实的权利,还须付出更多的努力等等。以上这些共识,是我们在平等以及平等权问题上取得的理论成果。
简介:摘 要:随着人们权利意识的提高,基本权利不再简单被看作是“沉睡的猫咪”,①其中,平等权受到了更多的关注。平等是一个相对性的概念,宪法上的平等权并不禁止也不可能完全禁止差别,它承认并允许在一定范围内的合理差别②。在现实生活中,不能将平等权泛化,也不能把平等理解为平均主义,要正确区别合理差别与不合理差别的界限。以此,在实践中判断公民是否遭受到不合理的差别对待,是否侵害到自己的平等权。
简介:目前我国女性高等教育发展面临新的机遇:国际国内妇女运动、女性主义理论和高等教育的发展为女性高等教育的发展提供了前景、可能和良机。同时在高等教育领域也存在着性别不平等现象:女性在高等教育高层次领域所占比例少,自然科学领域中女性科技人员所占比例少,女性获得国家社科基金比较少,教师的性别意识淡薄,大学生性别观念不强,男生和女生所选的专业还存在很大的差异。要发展女性高等教育,就要提高高校女性学术职位层次,加大自然科学领域女性科技人员所占比例,增加女性问题研究在国家社科基金的立项数,加强教育工作者的性别意识,以各种形式和方式将性别意识引进到教学中来,促使高等教育中的学科性别结构更加合理,加强大学生的性别观念教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