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契约精神是指存在现代商品经济中,以承担责任、履行义务为主要态度的一种责任精神。在以学生为主体的315课改背景下,契约精神显然已成为核心精神。从学生主动性而言,契约精神关系到学生自我角度的认识和定位,关系到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的提高。本文试图从实际教育教学案例入手,通过从五个方面进行根源的深入分析,并结合现实教育现状,提出可行性的策略,培养契约精神。
简介:契约是指两方以上的人就某事所达成的合意。在纠纷和诉讼中,契约文书具有法律效力。早在《周礼?天官?小宰》中就有说到古代官府治理政务的八种成规,其中有:“听称责以傅别”、“听取予以书契”、“听卖买以质剂”。“傅别”、“书契”和“质剂”就是不同形式的契约[1]。也就是说,上古时期的官府在处理债务、买卖等纠纷时,就以契约为证据。但是《周礼》的记载是否反映的是先秦时代的事实,现在并无定论,所以我们对先秦时期契约在诉讼中的地位和实际使用情况并不清楚。郑玄注《周礼》“凡以财狱讼者,正之以傅别、约剂”时说:“若今时市卖,为券书以别之,各得其一,讼则案券”[2],则说明了秦汉时期在诉讼中运用契约为证的实际状况。之后历代户婚田土的诉讼中,契约都是最重要的书面证据。
简介:在现代组织中,工作满意度的高低直接决定员工所表现出的角色外行为的类型,但会受到个体与组织之间心理契约的调节与控制。以心理契约作为两者之间关系的调节变量,采取滚雪球式非随机抽样方法获取120名高校人事代理教师为研究样本,检验其对两者关系的调节效应。研究结果表明心理契约对于工作满意度与角色外行为的关系具有显著的调节作用,且当员工与组织之间的心理契约较强时,高工作满意度会引导出员工的组织公民行为;当员工与组织之间的心理契约较弱时,工作满意度会容易诱导员工实施反组织行为。因此,组织可以通过增加员工工作满意度以引导员工承诺组织公民行为,并约束员工的反组织行为。
简介:社会契约不论在政治哲学史上或是作为一种正义理论,都有着悠久历史和重要地位。后来的研究又将其作为一种基于组织理论的个体权利来加以研究,即它是一种将伦理和道德的合法性与合作的战略和行动进行整合的途径。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它又作为经济伦理而被提出来。沿着唐纳森和邓菲的研究途径进行追寻表明,如果社会契约被意识到并被作为网络治理过程加以对待,那么其将适用于组织设置过程。这一洞悉有利于行政学的研究者和实践者,因为它能够引起人们对行政程序的关注,在这一程序中,信任在持续的契约交往中得以创设,并长期稳定地保持下去。同时,我们也需要一种应用于行政自由裁量的新途径(如道德代理),以认识组织的新兴网络形式及其竞争力和道德潜能。
简介:通讯作者邵利萍,女,职称主管护理师摘要随着各医院聘用制护士数量的不断增加,其管理质量直接影响着医院的护理服务质量,关系着医院整体管理水平的高低,在这种背景下,探讨聘用制护士与医院相互责任、义务的期望和承诺的心理契约问题就显得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