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简介:企业因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当视丧失控制权后原母公司与原子公司双方之间存在的关系和剩余股权的具体情况而确定。本文以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为依据,结合财政部最新规范,分析研究母公司丧失控制权的各种情况下的会计处理,特别因丧失控制权,剩余股权由成本法核算改为权益法核算时的会计处理。
简介:案例:2009年年初,上市公司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一则并不显眼的公告。公告称,2009年1月12日,公司将全资子公司吉林亚泰集团水泥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泥公司”)26%的股权转让给CRH中国东北水泥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CRH公司”)的工商变更手续已全部办理完毕,变更后的水泥公司为中外合资有限责任公司。
简介: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已于2007年1月1日起执行。新准则是我国财政部为适应新形势下国内外经济环境发展需要作出的重大会计改革决策,是中国会计发展史上又一个新的里程碑。对照新旧会计准则。两者之间有好多差异,这标志着中国会计改革的重要跨越和重大突破。但是新会计准则也有不少缺陷:有的具有片面性,不利于实务操作:有的模糊了专业名词的定义或改变了衡量会计工作成败的标准,使很多新出版的会计教材出现了混乱:有的只是文字改动,
失控的公务出国经费支出
母公司丧失控制权后的会计处理
论国际联运货物国内段运输中的失控问题及对策
不丧失控制权情况下处置部分对子公司投资的核算与列报
研究会计核算方法 完善新准则体系——从财务管理大面积失控探寻会计瓶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