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党的十六大和国家长远发展规划确定了我国到2020年国内生产总值(GDP)比2000年翻两番,人均GDP达到25000元人民币,约合3000美元,并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发展目标。在2010年前。我国环境保护的目标主要是控制环境恶化趋势。并改善重点地区的环境质量;从2010年起到2020年。则是要求全面改善环境质量。到那时,拥有14亿多人口的中国将初步进入到中等发达国家的行列,从求生存、求增长阶段进入到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新阶段。整个社会步入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实现这一目标,可称得上是中国历史性的跨越。
简介:<正>随着客观归责理论研究的深化,规范保护目的理论引起我国刑法学界广泛的学术兴趣。举例来说,张明楷教授在探讨交通肇事罪时指出,交通肇事的结果必须由违反规范保护目的的行为所引起,例如,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禁止酒后驾驶的目的,是为了防止驾驶者因为饮酒而导致驾驶能力减退或者丧失进而造成交通事故。如果酒后驾驶并未导致驾驶能力减退或丧失,而是由于车辆出现驾驶者不能预见的刹车故障而造成交通事故,对驾驶者不能以交通肇事罪论处。[1]梁根林教授在探讨危险驾驶罪时也认为,认定醉驾型危险驾驶罪,必须结合刑法规范保护目的,对包含暗示罪量要素的"裸"的"醉驾"行为事实进行规范限缩。[2]问题是,虽然两位学者在"规范保护目的具
简介:本文旨在对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所包含的性别平等及母婴保护原则进行考察,并通过对其应然法体系架构的实证分析及实然法转化途径的经验分析,从国际法的角度探讨该目标的权利主体实现其权利价值的途径。就其应然法基础而言,本文首先提出千年目标在法律渊源上的向习惯法过渡特征,随后分析了其应然法结构的微观技术性量化单一性和宏观价值缺失这两大系统性不足,并回顾了其质化重构的过程。就其向实然法转化而言,本文重点对蕴涵该原则的千年目标在国际人权法体系下的实在法实现和事实性实现进行概括、梳理和分析。本文最后指出,该项目标性原则应突破传统社会安全的概念,在国际法框架下提升国际发展合作的空间。
简介:合理限定过失犯的归责范围是规范保护目的理论产生的原因,归责的规范化与实质化是该理论产生的基础。规范保护目的理论将归责判断从模糊的生活经验标准转到规范标准上来,对现代刑法归责体系的建构发挥了决定作用,对不法构成要件的成立也有重要限制功能。在这方面,社会相当性理论具有不彻底性,容许危险理论的运作也需要规范保护目的理论的协助。规范保护目的理论有助于说明过失不法,借助该理论,客观归责理论“重构”了过失犯。确定规范的保护范围,一方面应以规范保护目的为起点,另一方面应与单纯的反射性保护效果划清界限。就规范保护范围的义务基础而言,目前存在形式义务说、实质义务说和规范限制说的争论。对我国来说,在罪刑法定原则框架下建构规范限制型的规范保护目的理论具有妥当性。在该理论的适用范围上,既要反对以偏概全的“虚无论”,也要反对不切实际的“万能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