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线短租是一种创新的商业形式,由于产生发展的时间尚短,与欧美国家不同,在线短租在我国尚没有在经济和社会层面激发深化的矛盾,但是如何在法律上解释这种商业形式是对该行业规范指引并实现良性监管的必要前提。就在线短租契约的法律定性,民法精神从契约自由到契约正义的转向是合同类型界定的理论基础。在此基础上,本文跳出民法部门法的思维,从法学方法论的视角,认为传统的概念思维在推理过程和结果上都无法解决在线短租契约的界定问题,相比之下类型化思维更具价值。因此,本文结合类型化思维和方法,提出了在线短租契约类型界定的具体方法,即根据合同期限与缔约方性质的强弱结合判断,这不失为在线短租契约法律定性的一种动态的、利益均衡的解决之道。
简介:<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以及国务院关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三定”规定的要求,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以下简称监测),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计划地组织工商行政管理执法人员和法定检验机构,开展的对流通领域的商品进行抽样检测、质量判定,公布商品质量信息,指导消费,并对销售不合格商品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的商品质量监督检查活动。
简介:德国联邦宪法法院通过在司法判例中适用《基本法》第2条第1款结合第1条第1款确立了一般人格权。2008年2月27日,通过对"在线搜查"一案作出的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判决,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又从一般人格权中发展出了一项保障IT系统私密性和完整性的新的基本权利。该项判决使德国法院的司法判例走进了因特网时代,同时也为国家调查计算机所采取的措施确立了明确的界限。本文首先介绍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司法判例中一般人格权的发展历史,接着对一般人格权向IT系统的扩展进行详细介绍,最后对新的司法判例作出评析和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