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土地储备是县级及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为调控土地市场、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通过征收、收回、购买和优先购买等办法取得土地,组织前期开发、储存以备供应的行为。实践中,土地储备机构将已储备土地资源整合,与城市总体建设规划捆绑、融合,形成储、供、用、建的产业链、供给链。因此,土地储备是城市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保障,是实现城市建设用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手段,是土地市场调控的—项经常性、保障性、基础性的制度安排。在新时代,土地储备要以提高土地资源有效供给、推动国土空间规划落地和建设用地全面保障为主线,通过重构“关系密切、上下协同、相互衔接”的土地储备体系,确保城市低效用地得到高效利用,进而实现城市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城市品位。基于此,土地储备机构的职能应适应新时代发展的要求,需不断完善和改进土地储备制度体系,规范土地储备管理,实现土地高效、高质量储备。
简介:摘要:新的《土地管理法》并没有从公共福利的狭隘角度出发,仍然包括了征用范围内的部分土地。通过对土地征收的分析,可以有效缓解土地利用的负外部性,实现“地理共享”的目的,这是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必要前提。从公共福利本身的发展出发,包括征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并不一定违反公共福利的内容,但符合发展中国家的实际情况。但是,与《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前四项规定相比,公众对开发过程的兴趣强烈程度很小,存在被滥用的危险。“防止开发中的征用风险,需要事先规划、审批、民主参与、司法审查等外部监督,并在公共产品周围,政府在开发中提供高质量的公共产品,提供物质基础,并建立议价采购。”[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