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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合法理论是新制度学派的核心思想。合法作为企业的量要资源,关系到企业的前途发展,这引起了越来愈多的学者的注意。本文将时合法这一概念做一梳理,并提出合法的层次概念。

  • 标签: 合法性 文献梳理 新制度学派
  • 简介:摘要:紧急状态下为恢复社会秩序的平稳运行,公权力出现适度扩张的趋势,公民私权利克减,原有平衡状态被打破,政府紧急征用人力资源的行为恰恰是对人身自由权限制的体现。尽管现行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以劳务、服务为代表的人力资源是否属于国家应急征用客体范畴,但是基于实践的需要,征用客体扩展至人力资源有其合法、合理性和正当依据,有效的配套救济措施应当在法治框架内予以构建。统一紧急状态下人力资源征用的立法规定,明确征用人力资源的程序和损耗的补偿,创新性地引入精神嘉奖与物质补偿相结合、拓宽内部救济与司法救济相结合,从而实现社会主义法治下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 标签: 紧急状态 人力资源 权利克减 征用 救济
  • 简介:<正>我们经常听到一些企业之间互相“拆借”的事情,比如,我公司近期资金周转不开了,找你公司借些来用,钱在生意场上自然也不会白用,过些日子连本带息再还给你公司,大家合作愉快。真是太平常不过的事了,其闻考虑较多的也往往是贷款的是否有胆量贷,借款的是否有能力还的事情,如果双方情愿,合法大概也就是理所应当的了。然而实际上,这却是企业的违法行

  • 标签: 借款合同 人民银行 金融机构 贸易公司 合同条例 资金周转
  • 简介:中国道路运输杂志社编辑部:每逢“五一”、“十一”等旅游旺季,经常有邻县客车来我市开展包车业务,且手续齐全。请问,这种行为是否合法?如不合法,违反了哪些规定?

  • 标签: 客运 道路运输 编辑部 杂志社 业务 手续
  • 简介:律师同志:我是个从事小商品批发的个体户,手头比较宽裕.今年2月,一乡镇服装厂的负责人史某找到我,提出企业资金周转困难,希望我借给服装厂一笔钱.由于史某是我的老同学,我就同意了,并签订了借款合同.合同约定,我借给服装厂人民币12万元,利息为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3倍,借款期限为2年.合同经公证后,我就将12万元交给了老同学史某.近来从新闻媒体上获悉,国家对企业借款有严格限制,如若违反,借贷双方都要受处罚.请问,我借款给企业是否合法?该借款合同是否有效?读者:吕财发

  • 标签: 个人借贷 企业个人 借贷合法
  • 简介:前不久,笔者在旅途中结识了一个西安朋友。交谈中,得知他曾经当过几年“的哥”,恰巧笔者原先也当过一段时间“的哥”,于是有了同行之间的话。我说,“的哥”最大的“麻烦”在于“拒载”。即使是那些有抢劫嫌疑的人,在他“出手”前你也不能“拒载”,否则他一个投诉你就有“麻烦”,“拒载”成了“的哥”的一块心病。还有其他一些,如神经病、醉酒等等“麻烦制造者”,你都不能把他们怎么办。上了车的都是“爷”,碰到这种情况生怕被投诉、罚款,只好赔钱、赔时间、陪笑脸,自认倒霉,我就是“怄”不得这口气才不干了。

  • 标签: 出租车司机 拒载 出租车安全 行业管理
  • 简介:律师同志:我结婚两年以后,丈夫因病死亡,当时我已怀孕,考虑到各种原因,我做了流产手术,婆家人就以没有给他家留下根为由,强行将我的财产全部拿走。请问,他们这样做合法吗?现在我能否继承丈夫的遗产和追回自己的财产?读者:刘秀琴刘秀琴同志:你信中所谈情况如属实,那你婆家人的做法极不道德,也是违法的。你在丈夫去世以后,有权决定中止妊娠,任何人无权干涉。婆家人认为没有给他家留下根,这完全是一种封建宗法思想,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我国法律保护每个公民的婚姻自由和合法财产权。根据《婚姻法》第13条和《继承法》第26条的规定,你在丈夫去世以后,你本人的婚前财产和婚后个人所用的物品,以及婚后所得的家庭共同财产中的一半均属于你的个人财产。你丈夫的婚前财产和婚后所有财产中的一半才能作为遗产,由你和公婆共同继承。现在你最好是先本着和睦相处、相互体谅的精神,对他们晓之以法,讲明利害,协商解决。也可以请亲属朋友或当地人民调解组织帮助进行调解。如果他们继续坚持错误的作法,不退还强行拿走的财产,你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标签: 做合法 婆家做
  • 简介:牛仔、骏马、尖头皮靴、左轮手枪、美女与野兽、爱情与金钱.这是美国西部拓荒在许多人心目留下的传奇印象。其实,这种浪漫迷人的景象只存在于好莱坞的西部电影中。历史中真实的西部拓荒要黯淡得多。

  • 标签: 美国西部 土地制度 合法 左轮手枪 西部电影 好莱坞
  • 简介:如果您想出国当劳务(派到日本、韩国的劳务人员称研修生),请认真阅读本文,它司以帮助您了解国家关于出国劳务的规定、程序和注意事项,解决在出国过程中或者在国外劳务期间遇到的各种困难,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 标签: 中国 劳务出口 合法权益 履约保证金 服务费 中介费
  • 简介:一些工商、文化部门的公务人员来网吧例行检查时,从不出示工作证件,并且还对一些上网人员进行推打。他们这样合法吗?难道例行检查时不应该先向网吧管理人员出示有关工作证件?

  • 标签: 例行检查工作 网吧管理 工作证件 国家行政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