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基于执行刑事强制措施和监禁刑罚的需要,被采取拘留、逮捕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及被判处监禁刑罚的罪犯,都必须被羁押在一个与社会隔离的场所接受监督、管理和矫治。羁押的实质是对人身自由的剥夺,而人身自由是一个人实现其他权利的前提与基础。依法被羁押的监管对象的合法权利既容易受到被羁押的同伴的侵犯,又容易受到管教干警的滥权或渎职的侵犯,因此保障监管对象的权利既重要又艰巨,成为决定监管场所安全、稳定及教育矫治效果的关键所在。伴随着监管场所管理、教育与矫治日趋规范、科学和文明,我国监管场所发生脱逃、非正常死亡、伤害等事故已经呈现出显著下降趋势。但随着监管对象构成的变化、维权意识的日益增强,监管场所对外开放程度的不断加大,诱发监管场所发生事故的
简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是一些国家划定有别于本国关境内一般地区并实行特殊政策,由海关采取特别监管措施的区域.它在不同的国家表现为不同的名称和形态,比如自由港、自由贸易区、出口加工区、科学工业园区、自由边境区等.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积极借鉴国际上成功经验,在建设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方面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尤其是近年来,特殊区域因其利于监管、规范发展、效益明显,得到了各级政府的充分肯定和支持,同时,由于特殊区域的一些特殊政策,对国内外企业具有较强的投资吸引力,因而申请设立特殊区域的热情持续高涨.然而,笔者认为,设立特殊区域应因地制宜、科学论证、合理规划、宏观控制,防止过多过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