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中国文化在某种意义上,可谓为‘孝的文化’”。就中国法律文化史而言,西周之时道德上视“不孝不友”为“元恶大憝”,法律上实行“议事以制”;汉代统治者大张旗鼓地推行“以孝治天下”,法律上则有“引经决狱”。这也许并不是历史的偶然。“孝”在其中的作用,颇值得我们深究。
简介: 在构建判例规制体系时,是我们构建判例规制体系的社会背景,构建判例规制体系还必须把
简介:在中国法律史上,判例制度并非陌生之物。但是,近代以降,它曾被人们忽视了。改革开放以后,法学界开始注意判例制度的价值。而实践领域正悄悄地发挥着它的作用。我们高兴地看到,判例意识的觉醒终于变成了判例机制的初步确立。我们有理由期待,判例制度在未来法院改革中将发挥突破性的作用。
简介:判例的创制是指法院遵选具有典型意义的判决,依照特定的程序赋予其一定效力的活动。本文从判例创制的主体、条件、原则、程序等多个方面入手进行研究,使得判例创制有章可循,也可使判例得到有效适用,发挥判例的指导性作用乃至对制定法给予有益的补充。
简介:随着我国法治进程的加速和司法改革的深入,判例愈来愈引起法学理论界和法律实务界的重视。尽管学者们角度和主张不一,但都承认判例对我国法治进程有重要意义,司法改革中应该重视判例。本文一方面论述判例的特质和属性,这主要是属于“形而上”的抽象层面,笔者将之归纳为判例的理论价值;另一方面论述判例对我国的价值,或曰“判例在我国的合目的性和合需要性”,这主要是基于我国当前的现状,是“形而下”的具体层面,笔者将之称为现实价值。
简介:判例法,判例法,判例在中国应作为…… 一、判例法产生的真正原因是什么
简介:各位茶客,今天我到《茶座》来,想说说判例的事儿。当然,我只敢说说刑事判例。说到判例,大家可能会说,那简单,顾名思义,不就是指法院判决的案例?然而,这个问题还真不是那么简单。起码它涉及几个问题:哪一级法院判的才算是判例?判决没有生效的算不算判例?没有公开的是不是判例?判例是否需要由某个机关来发布?不过,我要说的,不是这些问题。我说判例的时候,已经把它定位在中级以上法院生效的判决上。不管法院是否已经对外公布,反正媒体已经报道过。藏着捂着的,我们见不着,当然不算判例。我想说的是,判例有什么好处?
简介:对于是否应该在我国建立判例制度的争论由来已久,至今尚无定论。但判例制度可在一定的程度上弥补成文法的不足,却已成为众多学者的共识、,当前世界两大法系日益呈现出相互融合的趋势.不仅英美法系在制定越来越多的成文法,而且就是信奉“判决从不产生法律”的大陆
简介:判例作为具体审判活动的终极产品,其在法官审判活动中的地位、价值和作用,是区别人类法律实践活动的宏观样式——判例法样式和成文法样式的重要标志。因此,对判例及相关问题的研究,是比较审判制度和比较法律文化研究的重要领域之一。谨值(判例与研究)创刊十周年之际,借此机会,笔者论述了从判例与判例意识到判例觉醒以及判例在当今中国的运行现状,在这一发展过程,已完成了从论坛走向法坛的历史重任,此间(判例与研究)所起的作用已不言自明。
简介:汉代是我国古代判例法的发展时期;成文法的局限与不足,"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指导思想,遵守祖制、效法先王的文化传统是判例法发展的主要原因;汉代判例法的迅速发展改变了中国古代的法律形式,对成文法起了补充、延续、修改和完善的作用,使儒家道德法律化,同时也为儒家任意引经释法、司法官吏徇私舞弊开了方便之门;研究判例法实施的得失在今天仍能给我们以启示.
简介:判例法与成文法是两个不同法系国家的两种不同形式的法律,它们各有悠久的历史、广阔的地域、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究竟孰更优越难见高低,但可肯定它们各有优劣。在中国,多年来对能否引入判例制度和如何引入问题的讨论形成一个热点。继续对判例与成文法进行研究对完善和发展我国的司法解释制度具有积极的意义。
简介:判例制度是人类文明的一个组成部分,我们应当大胆地借鉴,设计出符合中国国情的判例制度,弥补成文法的不足,加快我国社会主义国家的法治建设
简介:本文论述了普通法系和大陆法系判例制度产生的原因和背景,并对两大法系判例的效力、地位、适用判例的技术进行了比较,认为我国为使自己的法律制度走向完善,应当向大陆法系的判例制度进行借鉴,并对我国判例制度的构建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简介:<正>我国法律体系一直以制定法为本位。制定法,又叫成文法,是国家立法机关按照立法程序,用条文形式制定并经公布实施的法律和法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制定法数量不断增多,为健全与完善法制发挥了巨大作用。但是,制定法本身有着不可避免的缺陷。随着体制改革的日益深入和商品经济的迅速发展,我国目前的社会关系不断复杂化,制定法越来越
简介: (二)审理本案的法官从先例中自己总结出足以解释先例中判决的法律原则,试图从诸多先例中归纳出适用本案的法律规则摘要,第二种方法是本案法官从先例的司法意见中总结出法律原则
简介:法院造法包括法官对具有普遍法律适用意义的案件的判决以及法院汇编此类案件并作为判例给予公布两个方面,而我国宪法与法律还未赋予法院造法功能,法院的先例判决在我国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简介:香港回归后,原有法律中的判例法被认可为中国法律的一部分,并在《香港基本法》的支配下脱离英国普通法系的支配而独立发展.香港特别行政区成了一个独特的判例法适用地区,香港司法判例的适用效力发生了重大变化.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创造新的判例必须体现'一国两制'方针.
简介:《判例与研究》杂志是以“判例评析”为主要栏目的一份刊物,“判例评析”的每篇文章在体例上都由基本案情、裁判要旨和法理评析三个部分组成,重点在法理评析。每篇文章都是以真实的案例为基础,许多文章是由主审法官作为写作者。我想编者一定是要向读
简介:<正>最近几年,我国法学界有些学者积极主张采用英美法系的判例法制度,司法部门也有些同志呼应。他们认为,一方面,判例法制度可以解决法律滞后社会发展的问题,及时调整新出现的社会关系;另一方面,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在法律形式上正在相互融合,我国历史上也一直将判例作为法律的重要渊源之一,因此,采用判例法制
简介:我国古代历朝历代都比较重视成文法的制定工作,逐步形成了以律典为核心的法律体系.然而,由于成文法立法的不足及其与司法实践活动的不适应,各朝又创造了例等法律形式作为制定法的补充.研究这些判例制度及其特征,有助于我国今天的判例制度建设.
西周孝道与判例精神
求证判例
判例意识的觉醒与判例机制的诞生
判例创制研究
判例价值初探
“判例法”质疑
判例是什么
行政判例制度研究
从论坛走向法坛——判例意识的觉醒与判例机制的诞生
论汉代的判例法
判例与成文法
判例制度立法的建议
两大法系“判例制度”之比较——兼谈我国判例制度的构建
关于建立判例制度的思考
透视判例法的适用方法
关于借鉴判例制度的思考
判例法在香港的发展
从《判例与研究》说开去
我国不宜采用判例法制度
我国古代判例制度及其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