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农民住房财产权由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构成,是绝大多数农民的一项重要财产,现行法明确禁止宅基地使用权抵押,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这项财产金融价值的充分体现。在“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的政策指引下,在试点地区暂停上述禁止性规定的实施,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权也就取得了“房地一致”原则之下的合法性。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权未经登记不得设定,其实现可以采取协议拍卖、协议变卖、强制拍卖、强制变卖、强制管理等方式。抵押物处置时受让人的范围不应以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为限,但其他人受让农民住房财产权时,可以采取仅取得房屋所有权,同时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租赁权的方法。原抵押人仍然可以基于宅基地使用权的出租而取得相应收益,以保障其基本住房权利。抵押物处置中涉及宅基地使用权的收益应在国家、集体、农民之间合理分配。
简介: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农村的发展也越来越迅速。农村住房新建和旧房改造工作是脱贫攻坚战略的重要内容,是雪中送炭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通过实施这项工程,一大批农民从危房危窑搬进了质量可靠、功能完善、宽敞明亮的新房和安全住房,极大地改善了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改善了乡村环境,树立了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农民群众众口一词由衷称赞共产党好、习总书记为民、党和政府对群众无微不至的关心。
简介:摘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重点难点在农村,关键也在农村。改善农民住房条件,是党和政府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事关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要全面调研、了解民情、尊重民意、统筹规划,推进农房改善工作不断提档加速,更好地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简介:从政策过程的视角论述农民工住房问题纳入国家政策层面的可行性,可为解决农民工住房问题提供政策方向。本文从杜布林冲突的系统分析模型出发,建构“黑匣子”公共政策过程分析模型,并运用成本-收益分析、政府分权理论等,从政策执行的角度来检验政策方案。通过政策输入过程分析,识别形成农民工住房问题的实质因素,并分析农民工住房问题转变为政策问题的实践约束条件。通过对政策执行约束条件的分析得出:农民工住房政策的逻辑起点不是农民工住房质量,而是附加在户籍制上的城乡二元体制结构。研究认为农民工住房问题本身无法作为良好的政策问题纳入中央政府决策范围。建立农民工住房保障体系并允许农民工有条件地享受城市住房保障政策,或直接取消城乡二元结构,都不是解决农民工住房问题的最优政策,但前者作为渐进的决策途径,还是有助于缓解社会转型矛盾的;政府应当制定改革户籍制的长远目标,并在此框架下坚持改革和创新,逐步实现住房保障的城乡一体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