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近年来,贵州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曹建明检察长关于严防冤假错案发生的指示精神及最高检《关于切实履行检察职能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的若干意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提高办案质量。省院党组多次听取公诉工作汇报,重点解决树立正确公诉工作理念、公诉人员配置、出庭补贴等问题。全省公诉案件质量全面提高,特别是死刑案件质量稳步提升,诉讼监督能力明显增强,守住了防止冤假错案的公诉底线。2014年提起公诉的生效判决案件,全部为有罪判决,5年来首次实现当年起诉案件“零无罪”;位列纠正遗漏同案犯数、抗诉及法院采纳抗诉意见数三项数据同比全部上升的五个省份之一。
简介:撤回公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在案件提起公诉后、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前,因出现一定法定事由,决定对提起公诉的全部或者部分被告人撤回处理的诉讼活动。我国现行刑事公诉撤诉权监督制约机制存在着立法规定缺失,撤诉性质、事由不明确,撤诉时间规定不合理,撤诉后的处理及处理程序不明确,撤诉后重新起诉条件不严格导致再行起诉普遍,审判机关对撤诉的制约不力,被告人、被害人无权对撒诉权进行任何形式的监督制约,检察机关内部对撤诉缺乏监督制约等缺陷。完善我国刑事公诉撤诉监督制约机制的路径是:明确规定撤诉的理由,明确规定撤诉的时间,明确规定撤诉的效力及重新起诉的条件,强化审判机关的制约,加强当事人权利的监督制约,把撤诉纳入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的范围,强化检察机关内部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