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谈到作为德性的正义,我们通常将其视为一种个人品质,即使我们所设想的个人正义与社会正义之间存在某些(根本的)关涉,但罗尔斯和其他一些人则直接将正义视为"社会制度的第一德性",因而"作为德性的正义"是适用于个人还是适用于社会,实际上是模棱两可的。本文将反思和探讨这种歧义性(ambiguity),尽管本文主要关注的仍然是个人正义。
简介:刑罚权的实质根据揭示了刑罚权之所以被认为是正义的社会历史原因,国家有行使刑罚权之必要, 关于国家刑罚权
简介:“勇”作为德性的一种道德力量,是人的一种卓越质量,有着丰富的内涵。“勇”的主要特征有不惧、审慎指导下的果敢、适度中道的原则,并且勇敢是其他美德得以运行的条件。在现代社会弘扬和发展“勇德”有着深刻的道德意义,培养“勇德”刻不容缓。
简介:本文尝试站在启蒙与现代性的立场上反思自然权利论的源起与影响,主要从政治-哲学的角度把握自近代以来的法律实证主义对西方自然法传统和法律信仰的冲击,从而形成对自然权利问题的个人反思和对这一法学思潮的现代批判.
简介: 关于国家刑罚权,的刑罚要求国家行使量刑权时,是通过国家刑罚权的行使来实现的
简介:刑罚权的实质根据揭示了刑罚权之所以被认为是正义的社会历史原因,故对国家何以有刑罚权,国家刑罚权产生于解决社会
简介:但不论是古希腊的美德正义与规则正义、启蒙时期爱尔维修的法律正义,休谟关于正义理念的思想是对自亚里士多德以来形成的西方关于正义及其合理性理解传统的颠覆,《论正义》)中首先便指出
简介:国家有行使刑罚权之必要,国家刑罚权来自于国家统治者的,故对国家何以有刑罚权
简介:罗尔斯是20世纪最重要的伦理学家和政治哲学家之一,他的作为公平的正义理论对西方社会乃至世界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罗尔斯的正义观是一种分配的公正理论,他所提出的正义原则对于我国解决市场经济建设中所凸现的社会问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简介:罗尔斯的在1971年出版后,引起很大的轰动,被翻译成20种文字,1999年又再版发行.英文版的总印数达到了225000册.尽管这本书体系庞大而且复杂难懂,但受到了各层次读者的关注.在罗尔斯看来,与其他只被哲学家理解的道德哲学相比,自己的思想简单明了,能够被公众接受.而且他也希望公众对自己观点的辩论可以影响政治讨论.
简介:“存在”和“应该”如何统一是西方伦理学的一个重要问题,此问题所引发的困境在中国哲学语境中亦存在。在《易传》中,道德上的“应该”常常以自然中的实存(尤其是“天”)为依据。这种模式使《易传》的德性论陷入了“自然主义”伦理学的困境,但道德命题并不是纯然的分析命题,道德实践也不是简单的逻辑演绎。不同于西方的是,古代中国人在道德实践的过程中综合进了深刻的忧患意识和道德自觉。这使其在道德起源论的形式上更加丰富、更具人文色彩。也正是这些外在因素的契入,使《易传》的德性论模式反而具有了不同于西方他律主义或自然主义的独特内涵。
简介:符合自然正义原则[⑨].关于自然正义原则与法律之关系, 关于行政程序是否适用自然正义原则,对于行政行为之违反自然正义原则
简介:美国著名政治哲学家约翰*罗尔斯的出版后,即在社会科学诸多领域掀起了巨大反响.它以"公平的正义"作为核心概念,探讨了有关社会制度和行为规范的基本原则等问题,而他在构建其理论内容和进行论证时,他的原初状态、社会契约和明显的二元论倾向等使得其理论蒙上了浓厚的自然法色彩.
简介:<正>慈继伟博士经三联书店出版于2001年的《正义的两面》,得到了相当的肯认。万俊人认为,“正义主题乃当今国内外诸人文社会科学之聚讼焦点,其学理解释尤为国内学界所急缺。慈继伟先生积其深厚的海外博学资源与其独到的本土道德现实体察于是书,力超康德至罗尔斯一系的西方正义伦理之规范性研究范式,自辟正义之解释性研究理路,提出并系统阐发了正义
简介:区别于自由意志主义者,罗尔斯和运气平等派认为正义的空间不仅关涉某些直接的人类行为,而且关涉这些行为的起始背景对不同人造成的不平等影响,因此社会体制应该积极地干预自然不平等。托马斯·内格尔以不平等的责任归属为根据质疑了这种观点。他认为如果自然不平等主要是由自然而不是社会因素造成的,那么把减轻它的义务加给社会就不合理地扩张了正义的规范边界。但是内格尔没有看到这里不应该夸大自然的力量,很多所谓的自然不平等的背后都深藏着社会体制的不公正影响,正义因此要求社会承担减轻这种不平等的义务。
简介:继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和谐社会以来,党的十七大报告将公平正义提到一个很高的高度。从人类历史来看,公平正义的概念可谓纷繁复杂,哲学家、法学家、经济学家分别从各自的学科角度对公平正义进行阐述。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实践将追求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贯穿始终,从而使公平正义成为社会主义的首要制度理性。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应当立足国情,构建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公平保障体系。
简介:在《尼各马可伦理学》的第五卷第七章,亚里士多德讨论了著名的自然正义。本文试图探讨这里所谈的自然正义究竟是谁之正义、到底是何种自然。本文认为,自然正义既不是神的,也不是低等动物的,而是属人的正义;更进一步,自然正义作为公民的正义的一种,不是对所有人有效,而仅仅在自由和平等的公民之间才有效力;再经过与《尼各马可伦理学》中论述的作为自然德性的正义进行对比,笔者认为,自然正义之所以自然,因为它是人生而具有的、并且是由作为自然德性的正义完善而来的。
简介:自然界是一个资源宝库,但它不是一个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资源宝库,因此,如何实现自然资源的公正分配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分配正义问题。在环境危机愈演愈烈的时代背景下,当代人类借助于"环境正义"这一伦理概念将其追求分配正义的道德价值观念进一步延伸到自然环境领域,并在追求代内环境正义和代际环境正义的名义下表达他们的分配正义诉求。
简介:<正>如同任何人类文化现象一样,文学总是在错综复杂的矛盾中发展的。魏晋六朝,作为中国文学史上的重要转捩点,在版图破裂、死亡枕藉的时代背景下,文学从儒家的经世致用和朝廷政教工具的实用框子里解放出来,在人的自觉的哲学背景下追求文的自觉,成为具有
作为德性的正义
作为刑罚价值的正义
论作为德性的“勇”及其启示
从自然正义到自然权利
作为刑罚价值的正义 (三)
作为刑罚价值的正义(一)
作为刑罚价值的正义(二)
作为刑罚价值的正义 (一)
作为刑罚价值的正义 (二)
论罗尔斯作为公平的正义理论
评罗尔斯新著《重申作为公平的正义》
《易传》德性论中的“自然主义”问题探究
浅析行政法的“自然正义”原则
罗尔斯正义论的自然法倾向
正义何以可能——作为解读法律与正义之一种关系的起点的《正义的两面》
论自然不平等与正义的边界
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公平正义
谁之正义?何种自然?——《尼各马可伦理学》第五卷第七章的自然正义
人类分配正义观念向自然环境的延伸
自然,作为刘勰文学思想的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