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迄今为止,流行的剩余价值定义均称,剩余价值是由雇佣劳动者在剩余劳动时间创造的,被资本的所有者无偿占有的超过劳动力价值的价值。从此定义看,剩余价值这个范畴有三个基本特征:第一,它是雇佣劳动者在剩余劳动时间所生产的产品的价值;第二,它是被资本的所有者占有的价值;因而,第三,它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特有的范畴。可是,这种认识并不完全符合马克思的论述。的确,马克思在《资本论》中一再指出过,剩余价值是由雇佣工人在剩余劳动时间生产出来的,是被资本的所有者无偿占有的。但这些论述的前提条件是生产资料的资本主义所有制,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这正如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版序言》中所指出的:“我要在本书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
简介:摘要:经济法的理念和价值范畴对于经济法来说至关重要。法律是引领人思想的主要精神支柱。法律的价值导向将会在很大程度上对人甚至整个社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文分别阐述了经济法的基本理念和价值范畴,希望能够帮助更多的人了解经济法、了解经济法内在的含义。
简介:国内学术界对作为哲学范畴的价值的研究大都是一种静力学的或日静态的考察。这种研究方式不符合马克思“历史地思”的运思特点,遮蔽了价值的历史展现性质,从而妨碍了对其本真性的揭示。按照马克思的运思方式,只有把价值范畴当作一种历史的规定加以追问才是恰当的。价值同理性的分裂不过是一个历史的现象或事实,它在本质上属于现代维度。“价值”被作为一个自觉的问题提出,意味着价值同理性的分裂及其对立已然在历史基础层面上实际地发生了。从历史上看,价值理想是一把“双刃剑”,它提供批判的尺度,要求“从后思索”,但若脱离了历史基础,就有可能沦为“乌托邦”,从而酿成历史悲剧。
简介:通过拟Abelian范畴的局部类构造出函子范畴的局部类,进一步研究函子范畴的局部化范畴与局部化范畴的函子范畴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