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美国的读者反应批评和德国的接受美学,都侧重于读者对文本意义和审美价值创造的参与作用。两者虽都以读者为取向,但又有所不同。前者大大强化了阅读和释义过程中的主体意识,在后者止步的地方,朝阅读主观化或自恋化作出了极大的延伸。伊瑟(Iser)不满足于英加登现象学对阅读过程所作的一般分析,而研究对具体作品的阅读过程。他提出了两个至为重要的问题:1.文本和个人文本阅读程关系的性质;2.阅读主体的地位和作用,并试图作出回答。但是,苏珊·沙里曼(Suleiman)认为,他的回答仍然闪烁其词,模棱两可。因为伊瑟虽然突出了文本实现中读者的首要创造作用,指出了文本实现的高度“自由”同但仍然承认文本对读者的制约。此外,伊瑟所指的读者仍然是一个超历史的一般
简介:副词“其实”具有主观认识功能。文章首先从共时的层面上分析“其实”主观性程度的差异及其大致的发展轨迹,认为“其实”的主观化经历了这样的过程:客观对比——主观对比——主观认识——话语标记,“其实”出现的语境由最初的对比性语境发展到非对比性语境,最后发展出话语标记的功能。这个过程是“其实”的语义不断虚化、主观性程度不断增强的过程。接着,文章通过对语料库的定量分析,发现“其实”主要出现在对话体中,在客观性的语体(如词典释义、法律文本等)中没有用例,这为“其实”的主观性意义提供了语体上的证明。最后,从历时层面考察了“其实”的语法化和主观化过程,发现“其实”经历了一个从偏正词组到句内副词再到句子副词这样的过程,这个过程也是不断主观化的过程。这个主观化的过程在形式上也得到了反映,即“其实”后面的成分从名词性发展到动词性,最后发展到小句形式。“其实”从词组发展到副词这个环节,重新分析是重要的机制。除此之外,文章还认为“其实”主观化的基础是词义本身,其主观化的机制还包括推理、语境的歧解以及对比性语境的最终消失。
简介:<正>目次一、伦理学:自由意志论二、心理学:心理责任论三、评价论:规范责任论四、预防论:功能责任论五、位次论:罪责主导论"责任形成了刑法的基础。处罚的基础是对于刑法规范的有意违反。刑法规范容许并且同时限制国家对于个人的干预。根据联邦宪法法院的判决,缺乏责任的刑法压制,是违反法治国的,而且有损个人的人性尊严及其行动自由。"③由德国学者Hans-LudwigSchreiber关于责任与处罚之关系的论述足见责任主义在刑法、宪法及法治国中的重要地位。然而,责任理论的发展并不顺利,它经历了数千年来以损害人的自由、尊严和生命为代价的凄风苦雨的演进历程,自公元前5世纪到19世纪上半叶为止的2300多年
简介:行为犯主观要件的认定在目前我国的立法背景下是一个难点问题,其困难之处在于行为犯主观上的结果不易认定.文章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为研究视角,探索解决该问题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