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污名化是社会优势群体与弱势群体之间单向度“贴标签式命名”的权力关系,虚拟社会完全颠覆了传统污名现象中的二元权力结构,原本被固化的污名关系得以重新建构,污名化的对象指向由此产生了根本性逆反。随着当代中国社会的急剧转型,污名化成为虚拟空间社会互动中的常态化现象,呈现出污名对象日渐增多、污名内容日渐延伸、污名动机日渐复杂、污名方式日渐多样、污名风险日渐扩大的泛污名化趋势。究其成因,公众污名、自我污名、媒介污名是虚拟社会泛污名化现象产生的社会根源、内在基源和技术来源。这种现象激化了阶层对立与群体冲突,衍生出了多种社会风险,需要对其进行深度解读并在虚拟社会管理中予以审慎对待。
简介:【摘要】近年来,不少网络媒体特别是商业性网站,为吸引受众,提高点击率和获取超高利润,在女大学生报道中常常以负面报道为主、以偏概全,致使女大学生媒介形象“污名化”日益严重,甚至让一些女大学生被动成为“网络女红”这种特殊媒体形象, 这不仅损害了女大学生群体的整体社会形象,也弱化了社会对于高校女生的总体评价,还引起了社会公众对于高校教育的怀疑,并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网络媒体的声誉,从而造成一系列不良社会影响。 因此,探讨和分析网络媒体中女性形象“污名化”现象及形成原因,并寻求有效解决途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文旨在通过对网络新闻中女大学生“污名化”现象及产生原因进行探究,为如何在网络媒体上提升女大学生形象、打造良好的网络媒体品牌和公信力、从而促进更加良好的社会风尚,进行一些有益的探索。
简介:摘要:互联网后真相时代的现状下,网络话语空间的重构也在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而网络舆论在互联网传播背景下发生,舆论内容与舆论导向趋势,与媒介发展有着不可分割的紧密联系,在群体非理性行为发生时,舆论导向趋向“污名化”传播趋向。近些年来,网络媒体中关于大学生的新闻越来越多,网络媒体尤其是商业性网站,为了吸引受众增加点击率获得超高利润,在对大学生进行报道时,往往以负面新闻居多,以偏概全,导致大学生媒介形象出现了“污名化”的现象。针对这一现象,本文结合舆论传播学、心理学和群体行为学,分析网络新闻在对大学生群体报道时所存在的偏差,通过引入社会学中污名的概念,从网络舆论背景、“污名化”现象分析、舆论导向趋势产生原因、大学生行为主体分析、项目意义及特点等方面分析,文章简要阐述了网络舆论下大学生群体非理性传播行为导致的“污名化”现象的现状,并结合目前的网络发展背景提出建设性解决意见和建议。
简介:当前象征性刑法的内涵与外延并不清晰,使得其成为批判刑事立法的"万能"工具。某罪名立法是否象征性刑法,一方面应审慎考察其效力,而不能仅从不完整的适用率统计或能否根治犯罪、处置犯罪等方面得出结论;另一方面,刑事立法彰显国家的价值观本是立法活动的应有之义,为了安抚民众的不安感等"潜在的目的"设定,也并非一律失当。在当前社会背景下,象征性刑法没有必要也无法全面恪守扎根于古典社会形态的刑法谦抑性原则。象征性刑法依其与法益的关联程度,可分为绝对与相对的象征性刑法,对前者应持否定态度,而后者原则上具有正当性,但也应采取限制措施,尽量消除其负面影响。
简介:移动直播行业在过去由于缺乏完善的市场规则,劣质低俗内容充斥其上,网络信息野蛮生长,资本逐利跑马圈地,使得网络主播被污名化。污名并不是一种不言自明的社会现象,而是像多数社会学研究概念一样具有历史性。基于戈夫曼开创性提出的污名概念,通过对网络主播进行长达三年的网络民族志研究,展示网络主播与直播内容是如何促使局外人对他们进行污名化的,从媒介研究领域扩展关于网络主播污名产生于何处、由谁产生以及出于什么目的的问题。通过粗鄙冷嘲热讽的弹幕行为和暧昧挑逗调情的打赏行为两种污名化新媒体使用依赖,揭示移动互联应用技术是如何影响羞耻感的消失。同时以'正能量版块'反污名宣传和移动直播行业的自律公约,显示污名如何作为一种权力形式和自我污名的伦理困境所具有的理论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