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两汉三国吴时期,以“算”为单位向15岁至免老年龄的成年男女徵发赋税和徭役。“算”不仅意味着有交纳赋税而且有服徭役的义务。“算赋”意为“以算课徵赋税”,而非单一税目。算赋不仅包括每年120钱的人头税,还包括吏俸、转输、缮兵等各种杂税。赋役场合的“事”为动词,意为“服事”。长沙吴简“口。事。”的“口”指户内家庭人口总数,“事”指有赋役义务的口数,包括7—14岁交纳口钱的口数和有“算”义务的口数,相当於後代的“课口”数;“算。事。”的“算”指有“算”义务的口数,“事”和天长汉简的“事算”一样,指实际服“算”的口数。“算”、“事”簿籍按月统计、制作。
简介:2007年3月去看望好友甘肃省博物馆的祝中熹先生时,他送给了我几本《陇右文博》。在翻阅中有幸读到了于祖培先生《‘京’字初义中的文化内涵及其历史影迹——宁县庙咀坪遗址浅释》一文,很受启发。于先生从文字的初义去研究历史文化不失为一种有创意之方法。我相信依此法再参照文献及考古材料定会解破一些历史文化之谜。不过于氏在该文中所表述的“由是则知庙咀坪古名叫‘京”’。“现在‘京'‘姜’二字音、形的破解。表明我国在神农时期已有了成型的复杂文字”,“京是宗庙”,“《说文解字》‘人所为绝高丘也’依稀反映了‘京’原为宗庙神舍这类人工建筑的历史痕迹”观点等。鄙人不敢苟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