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清朝蒙古游牧社会的财产继承问题一直以来被学者们所关注。对这一问题,法制史研究者与社会结构研究者之间持有不同的看法。前者认为,随着清朝统治的巩固,包括财产继承在内的蒙古习惯法,很大程度上受到中国内地法的影响。后者认为,当时的财产继承问题是取决于蒙古特有的社会结构,与清朝统治没有直接关系。两者都理所当然地认为蒙古社会的习惯法与内地的习惯法原本应该截然不同。但是我们无法从法律条文的相似程度断定同样的法律条文在不同社会中的解读也是同样的。因此,本文以实际财产纠纷案为例,阐述法律条文在蒙古地区和中国内地实际运用当中的不同解读,以及清朝蒙古例财产相关规定和当时的蒙古社会结构之间的关系等问题。
简介:中法战争之前,由于法国在越南问题上假托“自主之国”之名大行拓殖之实,中越宗藩关系遭到前所未有的挑战。地方督抚和中央部臣积极致力于中越宗藩关系的合法性建构,来自西方“公认”的国际法知识被大量引用。为了说明宗藩关系的合理与合法,公法往往因应解释的需要被选择性地采择。尽管存在“唯利是视”、“囫囵吞枣”的功利倾向,盛极一时的公法舆论旨在申明中国“有管辖越南属邦之权”,最终捍卫宗藩关系以及中国宗主权。在宗藩关系和国际公法问题上,清政府依据本土立场和特定情境采取和而不同的态度,通过东西方国际关系理念的对话与融通,展现出晚清中国面对西方国际关系冲击的本土立场和向近代外交转变的内在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