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先看病后付费"制度是新时期探索我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一大举措,体现着便民、利民、惠民的公益回归宗旨。然而,处于初步试点的这一制度,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尚缺乏与其相衔接、相配合的具体法律规范。由此,科学界定实施这一制度的适用主体、适用范围和风险责任承担单位等问题,建构起具有明确法律法规约束的运行体制机制,是贯彻好、落实好、实施好这一制度的当务之急。
简介:<正>据世界卫生组织2001年公布的《2000年世界卫生报告》,中国在卫生费用负担的公平性(fairnessoffinancialcontributions)方面,排在191个成员国中的第188位;中国卫生系统的总体绩效评估在全球191个国家中也后居第144位。其实,中国城乡之间在医疗保障状况的差别,不仅仅反映在国外权威机构的排行榜上。据卫生部统计,1998年全国卫生总费用为3776亿元,其中政府卫生投入567.2亿元(占全国卫生总费用的15.6%),大部分用在城市,用于农村的只有92.5亿元,仅占政府卫生投入的15.9%。而新华社2002年2月25日公布的一份数据也表明,目前约占中国总人口15%的城市人口享用着2/3的卫生保障服务,而约占85%的农村人口却只能享用不到1/3的医疗卫生保障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