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长春路道路东侧50米范围内绿化景观设计方案征集公告所属地区:新疆所属行业:水利桥梁建筑,环保绿化,商业咨询服务公告内容:长春路是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南北中轴线,长春路规划为城市主干道,红线宽度50米,建筑红线宽度为60米,东侧规划有50米宽的景观绿化带。长春路道路建设、绿化带及相关配套设施已经相继完成。长春路的完成是高新区二次创业的重要举措。本次公告内容主要是长春路(河南路至河北路路段),道路红线以东50米范围内的绿化景观带设计方案的征集。设计要求:1.首先要从建设和美化高新区为出发点,以体现高新技术与艺术融为一体的效果;2.要求景观绿化带要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相适应;3.因景观绿化带位于高新区第二招商区,要求设计理念要与区内的企业建筑风格互相协调和映衬。报名期限:2005年3月5日-2005年3月14日报名地址:高新区钻石城5号6楼建设环保局联系人:张新勇电话:0991-3678609
简介: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人们消费水平的提高,许多野生植物资源进入市场,在满足人们消费需求的同时,也为采集者带来不菲的收入。天然野生植物资源成为商品,对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固然有利,但其中暴露出的问题不容小觑。我国对野生资源环境的管理一直采取“国家所有,地方(企业)经营”的模式。计划经济体制下,除国家指令性苗木种子、药材、食品资源由当地居民少量采集外,大部分野生植物资源难以流入市场,因而虽有采集但植物链仍得以繁衍发展。但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商品的多样性、野生植物的宜于采集和高利润,以及人们道德水准和环保意识低下等多种因素,使上述管理模式的不完整性日益彰显。每到采收季节,野生植物资源所在地的居民蜂拥而上,恣意采集,严重破坏了生物链,部分野生植物资源因此濒临灭绝。因此,有必要对野生植物资源采取“国家所有,地方(企业)经营,个人承包采收”的管理模式,通过有偿承包的方式使资源环境的责、权、利真正落实到位。发包时收取的资金可还原作资源保护,从而使野生植物的采收形成良性循环。吉林省露水河林业局自1998年以来对红松果实采集权实行季节性竞价有偿承包。采收期内,承包者相应地承担起了林地内乔、灌、草、藤植物的保护责任,使国有林地内植被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