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法律的效能取决于其法律设置是否契合于自身的法律目标。自诞生至数次修订,我国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法律目标一直是良好的大气环境质量。在法律模式设置上,该大气法承继了传统的不法惩罚模式。然而,在大气法律关系中,政府与个人容易以“惩罚不法”交易“非法行为”;并且,即使所有个体都守法行为,依然不一定能实现高质量的大气环境质量这一结果。因此,不法惩罚模式并不适合大气法,应当以更为合适的环境质量目标模式进行代替。环境质量目标模式是赋予地方政府以具体的大气环境目标,而将个体行为的规则设置与具体调控交由地方政府实施。环境质量目标模式消灭了义务人与执法者“交易”的空间,在个体行为调控上更为有效与科学,并且在现有的环境法律设置中已有雏形。所以,应当从大气法的法律理念、法律设置与政府责任等多方面贯彻环境质量目标模式。
简介:选择榆中-兰州-永登(线路1)、兰州-皋兰-白银(线路2)、兰州-中川-景泰(线路3)三条调查路线,采用线路调查与典型样地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对兰州地区的植物优势种组成、植被类型、物种多样性等进行调查研究,结果表明:调查区内共有植物187种,分属48个科,124个属,其中乔木38种,灌木40种,草本107种;优势科为菊科、豆科、蔷薇科、禾本科,所属的植物种占调查范围内所有种的15.14%、11.35%、11.35%、10.81%;柽柳、柠条、红砂、白榆、束伞亚菊、冰草、滩地韭、长芒草、阿尔泰狗哇花、蝎虎霸王、莳萝蒿在三条线路中均出现,并且重要值均较高;各条线路中植物群落出现了一定程度的演替,而群落更新不明显;调查区内植被类型可划分为9种类型,即4种天然植被类型和5种人工植被类型;三条线路中,草本层的植物多样性均大于乔灌层,线路2的Margalef丰富度、Simpson多样性、Shannon-wiener多样性低于线路1和线路3,而生态优势度高于线路1和线路3。
简介:基于125个样地调查数据对浦江县公益林物种组成进行分析,继而研究公益林群落α多样性和β多样性及其与环境因子间的相关性,研究结果表明:(1)浦江县公益林共有物种266种,其中乔木层104种,马尾松的重要值最大;灌木层132种(其中48种为乔木幼苗),格药柃的重要值最大;草本层78种,里白的重要值最大。(2)浦江县不同森林群落类型的群落物种丰富度在数值上表现为阔叶林群落>针阔混交林群落>毛竹群落>杉木林群落>松林群落>灌木林群落。(3)坡度和海拔因子对浦江县公益林物种多样性分布影响较为显著,随着坡度的增大,群落间的相似性呈先减弱后增强再减弱的趋势;随着海拔的增加,群落间的相似性呈先增大后减小的趋势。
简介:面对日趋突出的水生态环境,习近平在治国理政过程中,对水资源管理、水环境治理、水问题解决等一系列问题,在不同场合做过许多重要论述,提出过许多新思想。习近平水生态文明建设思想具有独特的系统性特点。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从自然生态系统出发,认识水与人类的关系,强调水是自然生态系统的一部分,提升我国水生态文明水平;二是从水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出发,主张运用工程技术方法,协调处理水资源水环境问题,强调水生态治理是个系统工程;三是运用社会系统研究方法,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出发,强调尊重自然,推进水利改革。研究习近平水生态文明建设思想,有利于从理念上树立正确的水生态环境观,把生态文明建设思想转变为全社会的涉水实践,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新境界,为建设美丽中国提供方法论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