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杨轶彬同志在贵刊05年第5期发表的《浅议国企财务总监的定位与到位》(以下简称:杨文),读后深受启发。笔者赞同杨文对财务总监含义的理解:财务总监是国资委(出资人)派遣,对国资委(出资人)负责并报告工作,对经营者进行监督。但杨文未明确财务总监定位于何处:是经营班子成员,还是董事会成员或监事会成员。笔者认为,这一问题不明确,财务总监的定位问题,就没有真正解决,因为,所谓定位,是指定于《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框架下的位置。只有这种定位,才能实现真正的到位,否则,财务总监的合法行为得不到法律的保护,财务总监的违规行为受不到法律的制约和惩罚,财务总监的权力就不能得到有效行使,作用就不能得到有效的发挥,这是其一。其二是杨文未提及通过何种方式、方法到位。本文试图通过财务总监与国企监事有相同的基本内涵的原理,就这两个问题,谈一点自己的看法,以求教于杨轶彬同志和各位同仁。
简介:李海波教授,会计学家和会计教育家、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立信会计高等专科学校校长.兼任全国成人高校财会研究会会长、全国生产力经济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上海生产力经济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会计学会理事、中国审计学会理事、上海会计学会常务理事、上海审计学会常务理事、上海市高级财会人才培训专家成员、全国立信会计事业协作会理事长、立信会计高等专科学校学术委员会主任等职.为立信会计高等专科学校财会学科带头人.李海波教授1968年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长期从事会计、财税、金融等专业领域的实践.教学和领导工作,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深厚的学术造诣.他潜心研究、锐意开拓、致力于财会学术和理论研究,著述丰硕、成就显著.作为行政领导,坚持“双肩挑”,先后担任“会计学原理”、“工业会计”、“预算会计”、“财政与金融”、“外商投资企业财务与会计”、“财务管理”等专业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