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随着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与不断完善,企业的对外投资业务越来越多,投资收益占总收益的比重越来越大。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规定,企业以放弃非货币性资产进行的长期股权投资,其投资成本按“非货币性交易准则”的规定确定。即:一般情况下应以投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什的相关税费,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如果涉及补价的还应在上述成本的基础上考虑补价因素),而不按公允价值入账,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视投资的计价方法和差异性质另行调整。例如:甲公司以一项土地使用权向A公司进行投资,该项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200万元,不考虑其他税费。一、若该项土地使用权的公允价值为180万元,占A公司全部股份的10%,采用成本法计价。本例投出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200万元,则长期股权投资应按200万元计价,高于公允价值的20万元待期未计提减值准备时一并调整。假设该项股权投资的期末可收回金额仍为180万元,则期末应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20万元,即:
简介:企业对外投资现状针对近年来国有商贸企业对外投资额不断增加而投资效益低下的反常情况,我们对某市10户商贸企业1996年末对外投资情况进行重点调查,结果反映对外投资效果普遍不理想。1.资金投向不合理。一是大量资金流入市外。1996年10户企业对外投资总额9430万元,而投放到外市的资金达7800万元,占对外投资总额的83%O二是投入巨资在外开发房地产和集资。1996年末10户企业中投在房地产开发和对外集资的资金就有7000多万元,有的甚至以集资为名.以牟取高额利息差为目的,目前已形成1700多万元的资金难以收回,使部分企业经营陷入困境。2.投资期满难收回。10户企业年末投资到期应收回3692万元,
简介:<正>长期投资分为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和其他投资.股票投资和其他投资的记帐方法有两种:一种是成本法,另一种是权益法.会计制度改革至今已四年,很多企业的财会人员对长期投资的会计处理还停留在旧会计制度的基础上,不管投资额占被投资单位资本金的多少,不考虑对被投资单位是否拥有实际控制权,一律采用成本法,以实际成本反映企业的长期投资.不考虑被投资单位有无实际控制权,一律采用成本法记帐是错误的.一般来说,企业对被投资单位的投资额如果占被投资单位资本金超过25%(股份制企业超过50%),视为对被投资单位有实际控制权,这时应采用权益法.例如,某国有企业1993年以货币资金824.66万元投资某公司,其投资占接受投资公司资本的比例为59.95%.该企业在会计处理上采用成本法记帐.“长期投资”帐上反映不出被投资企业的经营业绩对本企业的影响,由于从未分得利润,该笔投资多年来亦未反映投资收益.根据被投资单位资料反映,1994年至1996年共计亏损481.99万元,采用权益法记帐,应分担被投资单位的亏损数额481.99万元×59.95%=288.95万元作为投资损失,同时减少长期投资288.9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