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一、监督和揭示功能监督功能是国家审计的基本功能。审计监督就是检查被审计单位在经济活动中是否按授权或既定目标履行经济责任,有无弄虚作假、违法违规、损失浪费行为,并督促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促使其依法行政、管理、经营。具体来说,审计的监督功能表现在:严肃揭露和查处重大违法违规、经济犯罪和腐败问题,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重大铺张浪费、国有资产损失、资源毁损和环境破坏等问题,以及对重大民生热点问题的审计监督,对公共财政、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政策、公共环境等方面的审计监督,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的审计监督,促进各项惠民政策的全面落实,切实维护民生。
简介:一、近几年来国家审计的重大变化1.国家审计的权威性和社会影响空前提高。国家审计自诞生伊始,就被《宪法》赋予了较高的法定地位,这为树立其权威性奠定了法律基础。近几年来,审计机关围绕党委和政府的经济工作中心积极开展工作,不断加大审计力度,在促进经济发展、加强宏观调控、推动依法行政、促进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审计工作也越来越受到党中央、国务院及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特别是推进依法行政、建立法治政府的大气候为审计工作提供了十分有利的发展空间。实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后,新闻媒体掀起震撼力极强的“审计风暴”,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和普遍认同,各级政府和广大群众对审计工作的认知程度与支持力度不断增强,审计的权威性和社会影响力空前提高。
简介:根据预算信息公开面向主体的差异,将我国财政透明度进程分为财政透明1.0、财政透明2.0和财政透明3.0三个时代,其中预算信息公开的制度建设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是推动财政透明度转型的重要原因。基于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014年和2015年的财政透明度调查,研究发现:各项预算信息公开详尽程度要求不统一、公开范围不明确是造成我国财政透明度整体水平偏低、"四本预算"透明度高低不同的制度性因素。最后,从增加政府财政信息公开供给和保障公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两方面提出提高地方政府财政透明度、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