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不同层级的政府组织,包括中央人民政府、省级人民政府、市级人民政府、县区级人民政府、乡镇街道政府组织等,都发挥着“治理主体”的作用。其中,基层政府组织在社会治理创新中,既传达着上级部门的“上情”,又接触着基层群众的“民意”,其“承上启下”的“社会治理”功能,直接关系着“政府为民服务”形象的塑造。本文以无锡“水秀”社区“漏水”治理为例,研究基层政府组织在社会治理创新中如何“筛选”和“界定”公共性问题,有助于基层政府组织在社会治理创新中,避免权力“越位”、“错位”、“缺位”,更好地把握人民群众的“民意需求”、履行“为人民服务”的公共职责、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简介:当前,中国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服务体系,既取得了一系列的政治成绩,又存在“改革进入瓶颈期”的问题。服务型政府的服务体系与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内容和形式”、“整体和部分”、“共性和个性”的关系,厘清公共服务均等化与服务型政府的服务体系建设的关系,有助于研究公共服务均等化视角下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服务体系的路径问题。江苏省无锡市在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与服务型政府的服务体系建设工程中,以公众“价值偏好”为行动导向,完善服务型政府的“服务体系”建设;以破除“城乡差异”为行动路径,释放改革发展的“公共服务均等化”红利;以推进“政府创新”为行动方式,整合“财权”“事权”建设服务型政府,其经验对于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服务体系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