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郑百文案件一度纷纷扬扬,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个案本身已成为一个历史性的话题,但这是一个关于资本的权利问题,具有重要的意义。我们要问:资本拥有什么样的权利?资本的权利的边界在哪里?不同的资本是否拥有同样的权利?本文就此做一些讨论。一、权利的社会意义及其在当代社会中的限制当今社会是由权利构成的,在一般的私法关系中,权利是我们的基本工具。只是今天的"权利"意义已经不同。在民法传统中,权利具有绝对性。私法被确认为权利法,以此来促进私法的发展。但客观世界正在悄悄改变我们传统的知识,作为经济学家的科斯就在《社会成本问题》中专门研究了权利的法律界定及有关经济问题。在动态的权利领域,权利的样态与内涵更需要研究。在发生交互性活动、权利产生变动性影响时,传统的法律使用债权这种私法逻辑工具。但在社会关系愈来愈发达的过程中,权利内容还在扩张与限制(变动)。例如,证券性债权文书交换的发达,在不特
简介:<正>一、引言股份公司是资本企业,资本在公司的成立、存续及公司对内、对外关系的调整中具有重要地位。它不仅是公司成立的要件,也是公司处分盈余与其他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标准;它既是股东出资额和对公司承担责任的界限,也对公司债权人具有公示公司信用度的功能。所以,公司资本制度是公司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公司资本制度的构成如何?学者的意见不一。共识是公司的资本原则、资本结构制度、资本最低限额制度、资本的缴纳制度和资本的验证制度均应属于公司资本制度之列。显然,公司资本制度涉及的范围很宽泛,无法在一篇短文中加以讨论,这里只论及资本原则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