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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司法改革在路径的选择上有多种,在我国目前的政治环境和法制条件下,通过推动法律职业建设的路径来进行,有助于司法队伍人才素质的提高,有助于司法权威的树立和法律信仰的养成,也有助于司法独立的实现.

  • 标签: 法律职业化 司法独立 司法改革
  • 简介: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项系统工程,在这项工程中,必须具备的一个条件就是法律职业.所谓法律职业,简言之,就是"法专家"的形成和组织.中国没有法律职业或专业的历史.目前,随着对法制的重视和加强,中国的法律职业正在形成,也存在不少困难,但前途光明.今年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的实施向职业迈出可喜的一步.在法律的职业建设中,法律职业道德又是一个基本因素.而司法权威、法官的任职等也与法律职业有着息息相关的联系.

  • 标签: 法律职业化 法律职业道德 司法权威 法官任职
  • 简介:我不是宣读论文,只是就法官职业和树立现代司法观念问题谈一谈看法.由于职业的关系,我的视野总是局限于当前司法实践,至于理论上的探讨几乎没有做什么,今天我讲三个问题:……

  • 标签: 法官职业化 现代司法观念 中国 人民法院 司法体制
  • 简介:随着法律职业进程的推进,我国现阶段基本形成了法律职业阶层,但并未出现一个法律职业共同体。即便如此,鉴于法治信仰并未真正被培育,现有法律职业阶层仍然存在被异化为“物化”法律职业利益集团的风险。因此,法治信仰的培育既是法律职业的基本要求,也是形成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核心元素。

  • 标签: 法律职业化 法律职业阶层 法律职业共同体 法治信仰
  • 简介:在直接民主审判模式下的古希腊时期,由演说家担任的"演说写手"和"辩护帮助人"未能在法庭辩护的活动中形成一门固定有序的职业,律师职业被扼杀于摇篮之中。在罗马共和国时期和帝国初期,随着诉讼程序的不断发展,陆续产生了由演说家担任的诉讼代表、诉讼代理人和由法学家担任的法律顾问,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他们被统称为"诉讼保护人"。至罗马帝国中晚期,国家公权力对司法诉讼的干预日益强化,执法官的专业使得法庭演说家迅速成长起来。他们学习专业的法律知识,并肩负起法学家的法律咨询功能,还组建了自己的职业团体,以提供公共服务为主要职能,律师由此正式成为一门职业。这是国家政权认可法治观念、司法诉讼制度不断发展以及法律制度日益完备的历史产物。

  • 标签: 律师 职业化 演说家 法庭辩护 诉讼程序
  • 简介:法律职业有其深刻的知识论根据,它建立在多种知识论基础之上,并与司法制度合理化之间存在紧密联系.为法律职业的知识论根据所内在要求的司法制度合理化的基本方面包括司法独立、判决理由合理、司法权力中性和司法程序正义等.

  • 标签: 法律职业化 知识论 司法制度合理化
  • 简介:中国古代的刑官群体在身份上都属于国家官吏,身份的复杂性远远低于现代,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他们又可以被称之为“权力的共同体”,但权力的内容、结构、分工、内在的运行机制等则有自己独特的逻辑。探讨古今中西之别,会给当代中国的法律职业发展带来重大的启迪。

  • 标签: 中国古代 权力 刑官 职业化 法律人 历史
  • 简介:基于"法的实质"的背景,以司法制度史与司法学说史为双重线索,将法律职业作为主要分析对象,对转型期中国司法制度设计的主导理念——形式主义法学及其实践与当代社会现实错位的现象作了法社会学意义上的描述。进而,结合中国转型社会的特点,对以"非道德权利观"为逻辑起点的法律人"职业蓝图"在当下社会阶段性挫折的根源做了详细的分析和反思。最终,提出了将"契约式程序主义"作为填补"道德真空"状况的理论主张。

  • 标签: 法律职业蓝图 非道德的权利观 转型社会 道德真空 契约式程序主义
  • 简介:在某种程度上,法律职业群体的伦理素质状况决定着司法现代的成败,进而决定着司法改革的成败,甚至决定着法治国家宏伟目标的实现程度.法律职业群体伦理的现代是司法现代的先导,是权力制约机制的必然要求,是防治司法腐败,重塑司法权威的现实需要.就当前中国的司法现状而言,司法现代进程中的法律职业伦理建设应特别注重以下内容:关注人性;崇尚正义;忠于法律;珍视荣誉.

  • 标签: 司法现代化 法律职业伦理 人性 正义 荣誉
  • 简介:庭审实质是刑事审判活动的应然要求,但庭审虚化是我国刑事司法实践中长期存在的突出问题。将审判方式从审问式转为控辩式,为摆脱庭审虚化现象、推进庭审实质奠定了基础。为了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需要完善举证、质证和认证规则,充实法庭调查和辩论程序。与此同时,还需推动刑事审判模式从传统型向现代型、从“伞形结构”向“三角形结构”转变。我国的刑事审判方式兼具职权主义与当事人主义色彩,但它并非当事人主义和职权主义的简单相加,而是受到文化传统、司法体制、刑事政策、资源状况等多重因素限制,体现出明显的混合性、过渡性和变动性。综合考虑制度路径、立法技术、法治环境等方面因素,我国宜确立直接言词原则和维持卷宗移送主义,并借鉴大陆法系国家的经验,细化直接言词原则的例外情形和加强案卷移送制度自身的正当性。

  • 标签: 庭审实质化 审判方式 职权主义 当事人主义
  • 简介:本文论证了非刑罚运动发端的刑事观念基础,分析了非刑罚运动的方式和途径,主张我国应当实行“轻轻重重,以重为主”的刑事政策,在以严刑惩治重大犯罪的同时,适时地对轻微犯罪进行非刑罚

  • 标签: 刑事政策 非刑罚化 刑法 刑罚
  • 简介:<正>改革开放的浪嘲呼唤着我国刑法的保障功能的充分发挥,而刑法保障功能的充分发挥又要求刑法的加速改革与完善,与此相适应的是推动我们刑法学界进一步解放思想,为繁荣我国刑法学而开拓创新大步向前。在这样的形势下,刑法国际这个似乎陌生的课题被提出来了。

  • 标签: 刑法学 刑法国际化 国际犯罪 我国刑法 罪状 改革开放
  • 简介:职业教育法》的实施,标志着从法律上确定了高等职业教育在我国教育体系中的地位和发展定位。十多年来,《职业教育法》对我国职业教育基础的奠定是毋庸置疑的,但是,由于其自身存在的缺陷以及被法学研究界和司法界的长期忽视,使得该法成为可有可无的边缘法的现象已经严重影响了高等职业教育事业发展进程。借鉴国外先进立法经验对该法进行全面修改,是改变职业教育法边缘的根本路径。

  • 标签: 职业教育法 高等职业教育 边缘化 反思 重构
  • 简介:我国现行司法体制是在传承革命根据地司法制度传统的基础上,在苏联的影响下形成的。在新的时代背景下,我国的司法体制面临着进一步现代改革的课题。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和四中全会《决定》的精神,改革和完善我国司法体制,应当正确处理党委、纪委和司法机关的关系;以审判为中心,理顺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的关系;推进司法体制去地方化影响的改革;探索法官、检察官依法独立办案;法官、检察官分类管理;统一刑罚执行体制。

  • 标签: 司法体制改革 审判权检察权独立 刑罚执行体制
  • 简介:一、作为过程的司法改革"作为过程的司法改革"中的"过程"是本体意义上的,对过程本体意义的强调与过程哲学对世界的解释相关。在赫拉克利特"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和黑格尔绝对观念自我发展及其外化的表述中,在马克思"人们的存在就是他们的现实生活过程"和恩格斯"世界是过程的集合体"的论断里,都表达了世界是发展过程的思想。而20世纪中叶,在由怀特海创立的过程哲学中,过程则被系统地赋予了本体意义。

  • 标签: 过程哲学 人们的存在 本体意义 正当化 现实实有 现实生活
  • 简介:法治是行政体制改革的本质要求与路径选择,必须在法治的框架内设计和实施改革,充分发挥法治对改革的引领、促进和保障作用。行政体制改革的法治应包括行政体制改革权的法治和行政体制改革内容的法治。推进行政体制改革的法治必须善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必须处理好改革与立法的关系,促进二者的互动共进;必须以公开透明和民主参与的方式推进改革,使改革具有深厚的社会基础和强大的力量支持。

  • 标签: 行政体制改革 法治化 求证
  • 简介:<正>信访制度作为我国一项具有悠久历史渊源和社会基础的制度,在国家社会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政治参与、利益表达、权力监督及权利救济的功能,在解决各种社会问题方面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但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社会利益格局的调整和利益关系的冲突日趋激烈,

  • 标签: 信访制度 法治化进程 信访工作 权利救济 政治参与 利益表达机制
  • 简介:大学教师是新知识的开拓者和传授者,是学生能力发展的组织者和引导者,也是学生未来成材的楷模。由于高等学校的教师在完成国家人才培养这一宏观工程中扮演着特殊的角色,所以大学教师所应具备的职业素质和职业修养成为扮演好这一角色的举足轻重的因素。教师的职业素质和职业修养是在长期的教学实践活动中逐步形成、提高、发展和完善,成功的教师必然具备较高的素质和良好的修养,

  • 标签: 中国 大学教师 职业素质 职业修养 人才培养
  • 简介: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提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2015年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14-2018)》(以下简称《纲要》),进一步提出到2016年前完成"四个在庭"的改革目标,推动建立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促使侦查、审查起诉活动始终围绕审判程序进行,确保庭审在保护诉权、认定证据、查明事实、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

  • 标签: 实质化 刑事诉讼法 非法证据 证据调查 审判程序 证据规则
  • 简介:经过近两年的实践,诉访分离、依法治访的改革局面正在逐步形成,涉法涉诉信访初步呈现出“弃访转法”的良好态势,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不容否认,现有的涉法涉诉信访法律制度仍存在不科学性、不完整性和不对称性。为此。必须增强和深化对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的法治认识,要坚持法治导向,不断增强司法属性,提高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的能力,既要在治标上对已经引起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依法妥善处理,做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矛盾得到彻底化解,又要认真分析原因、把握规律,在有效预防和减少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有效维护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上推进治本工作。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秩序井然。同时,还亟需加快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的法律完善。

  • 标签: 涉法涉诉 信访改革 法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