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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犯罪概念的层次性决定了《刑法》第13条规定的一般犯罪概念只能是“立法依据”而非“司法标准”。罪刑法定和废除类推以及治安管理处罚法与刑法的良好衔接,让《刑法》第13条的“但书”规定同时失去了立法和司法的适用空间。而依据我国违法行为社会危害程度分级和相应的违法处罚体系,“醉”是犯罪阶段的专用概念,属于严重违法,在这个层面上不可能存在一个连治安管理处罚都“应当减轻或者不予处罚”的㈠睛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之情形。

  • 标签: 醉驾入刑 犯罪概念 但书规定 立法学思考
  • 简介:我国目前禁止孕的规定只停留在政府部门规章层面,实际作用有限。面对日益频繁的非法买卖卵子、出租子宫孕等公开或地下交易活动,亟待通过立法从源头上进行遏制。文章以“局部孕”的法律监控为视角,从分析孕活动现状和“局部孕”基本特征与性质等问题入手,简要分析国外和我国港台地区的立法经验,并对我国代孕问题的立法现状和主要学术观点进行梳理,提出运用法律规制势在必行,立法应当禁止“局部孕”的主张,并论证了所提主张的法理依据,最终提出了规制“局部孕”的立法建议。

  • 标签: 局部代孕 法律禁止 立法
  • 简介:学界一般认为宋朝是典权法律制度的成熟阶段因而给予特别关注,却对宋朝之前的典权法律制度研究甚少。任何成熟的法律制度都不是一蹴而就的。在典权法律制度漫长的发展过程中,唐末五时期是一个重要的流变和积淀阶段。唐末五时期典权法律制度以“贴典”、“质”等为存在形式,逐步形成了该时期颇具特色的典权法律制度基本样态。该种样态的形成有制度上、经济上、文化上的原因,并在实际运行过程中表现出多样性与灵活性。唐末五时期形成的典权法律制度在纵向发展脉络上为后世提供了基本模型,且以其独特的优势在社会剧变中发挥了维持社会稳定的积极作用,体现了中国人民卓越的生存智慧。

  • 标签: 唐末五代 典权 样态 成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