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指出:“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在世界范围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的条件下,能否搞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关系到社会主义的兴衰成败,关系到把一个什么样的中国带入21世纪。”中央把精神文明建设提到这样的高度,颇具战略意义,反映了现代化建设进入新阶段的必然要求。而现实中精神文明建设“一手软”的问题仍是实际操作和政策选择过程中需要解决的问题。我们有必要结合21世纪的基本发展趋势及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实际需要,深化对邓小平精神文明建设理论的理解,以利于在行动中把握方向、解决问题。
简介:二战后,西方刑法学在新旧两派的继续对峙、争鸣过程中,出现了若干新的趋势与特点,其中最为显著的是两派的相互吸收、借鉴,取彼之长补己之短,并着手改造和刷新自己的主要观点和理论体系,俨然以一副旧人新面孔粉墨登场,不过,时代的潮流又使它们不由自主地靠拢,统合在刑法统一主义的大旗下。西方刑法学的统一主义大潮势不可挡,卓而不群、特立独行者已是廖廖。西方刑法学在研究方法上进行了若干更新与扩充,如经济分析的方法和行为主义的分析方法的引入与走俏。理论的成熟与实践的深入推动着西方刑法学理论向纵深方向发展,学者们对刑法的目的、刑事政策的合理性与妥当性进行了热烈讨论与深刻的反思;有些学者对正统刑法学理论进行了修正、反动甚至颠覆;有个别学者在刑事社会运动中不为时势所惑,坚守刑法法治主义阵地,并对刑法原则作了若干拓展与深化。
简介:从政治哲学视角来看,私人自治具有个人性与消极性,即为一种个人自由与消极自由,而非集体自由与积极自由。私人自治的原则化实系国家向私人让渡部分立法权,使私人分享立法权,成为立法者,得藉其自主的立法行为创设规律私人关系的规范;国家虽然也要控制私人立法质量,但法定的控制规范较为形式与空洞,私人的立法意志而非国家意志才具有至尊地位。这同时也说明是私人意志而非国家意志才是法律行为发生法律效力的根源。为保障私人自治计,私法中公权力的运作应保持谦抑性,这一品性对民事立法者与司法者提出了多诉诸合意机制而少运用强制工具、慎重设立强制性规范、不以分配正义为念、审慎适用不确定概念或概括条款、对强制性规范奉行严格解释规则、将私法强制性规范区分为权限规范与行为规范、重视司法形式主义的价值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