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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言论自由是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之一,但是其应以不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为限度,网络谣言不仅超过了这个限度,并且还具有法益侵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处罚性三大犯罪特征,严重的网络谣言行为应受到刑事追责。网络谣言可能触犯我国刑法上不同罪名,但从犯罪构成上来看,又具有类型化的特征。对网络谣言进行刑事追责必须遵循严格的限度,立法应进一步明确犯罪认定标准,司法实践中应严格谨慎地进行犯罪认定。同时为了遏制网络谣言的泛滥,促进人们对网络言论的合理注意,有必要对那些存在严重过失并且给社会带来巨大损失的网络谣言行为进行刑事追责。

  • 标签: 网络谣言 刑事追责 言论自由
  • 简介:主权财富基金(SWF)成为关注的焦点与近期国际金融形势存在十分密切的关系。在肇始于美国次贷危机的金融风暴迅速席卷全球,并重创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资本市场的同时,以国家控制为核心特征的SWF全面深入各主要资本市场,直面各主要国家的监管机构。历史经验表明,金融危机是金融改革的契机,

  • 标签: 主权财富基金 发达资本主义国家 界定 国际金融形势 资本市场 金融风暴
  • 简介:我国《侵权责任法》第32条第1款确立了监护人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并设有责任减轻事由;该条第2款不涉及归责原则问题,仅关涉有财产的被监护人与其监护人之间如何支付赔偿费用的内部关系;该条的两款规定,形成了“外部、内部关系区分”的体系构造。在关涉被监护人致入损害的数人侵权中,数个致害人的监护人之间及其监护人与其他责任主体之间形成的责任形态难以统一规定,应区分不同的责任主体并结合侵权类型具体认定。由于我国立法上未承认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行为能力人的侵权责任能力,故在被监护人致人损害的情况下,其责任主体是监护人,而非被监护人;在监护人责任纠纷诉讼中,应单列监护人为被告。

  • 标签: 监护人责任 归责原则 体系构造 责任形态 诉讼主体
  • 简介:学界对法学方法论争议较多,本文认为其既包括法律规范及其适用的方法,也包括对法律现象进行研究或者与法律现象有关的法学理论的方法,在此基础上,以刑法为视角,从应然与实然出发,对立法论与司法论的关系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了立法论与司法论并重、形式解释与实质解释并行等观点。

  • 标签: 立法论 司法论 刑法 关系
  • 简介:劳资争议期间工资支付危险分配需要结合罢工与闭厂、合法争议行为与违法争议行为、劳工是否属于工会会员以及是否参加争议行为等因素来合理确定。在劳资争议期间工资续付危险分配,亦需要结合劳工申请病假、带薪休假的时间、目的以及周休、法定节假日的时间安排及其与争议期间的关系等因素来合理确定,以平衡劳资双方的利益。

  • 标签: 劳资争议 工资支付 工资续付
  • 简介:引言1982年宪法虽然规定了广泛的基本权利,但实施却不令人满意。有学者提出,其原因在于我国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机制不健全[1]。最高人民法院曾通过直接适用宪法的方法保障公民基本权利,但引发了宪法的"立法适用说"和"司法适用说"争议。最终,最高人民法院于2008年通过停止适用"齐玉苓案"批复,在事实层面上终止了这个争议。

  • 标签: 1982年宪法 权利观 公民基本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 反思 2008年
  • 简介:我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施行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审前案卷全部移送制度、庭前会议制度、侦查人员出庭制度等一系列措施或机制的确立,会对刑事审判认证方式产生重要影响,应因势利导,积极探索完善认证制度,确立当庭认证为主、延迟认证为辅的认证模式。

  • 标签: 刑事审判 认证制度 建构
  • 简介:民事执行程序作为实现当事人权益的重要环节,也是申请执行人利益在司法环境保护最后一道程序,但目前法院在民事执行程序中,由于缺乏必要的监督,导致法院错误或不合理的裁定得不到纠正,严重损害相关当事人的财产等权益,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部门,有必要有义务对法院在民事执行程序中行使监督权。在民事执行程序中,对法院违法、错误裁定,赋予检察院抗诉权,有助于保障当事人的相关权益,有助于解决现实中执行难的问题。

  • 标签: 执行程序 法院执行裁定 检察院抗诉权
  • 简介:上市公司在突发环境事件时.要依据证券法律的规定发布重大事件的临时报告。然而.我国现行证券法律中的重大事件并没有明确涵盖到突发环境事件,而且以价格敏感性作为衡量突发环境事件重大性的判断标准在实践中常陷入困境。因此,必须考虑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的特殊性.一方面.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中的概念与分类引入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重大性的判断标准:另一方面.强化证监会与环保部关于突发环境事件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合作监管.

  • 标签: 突发环境事件 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 重大性
  • 简介:对于规避限购令之借名购房行为,一种颇有代表性的观点认为属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应认定无效,而所购之房屋应归名义购房人所有。这种观点值得商榷。借名购房可分为三种类型:名义购房人实施购房行为型、事实购房人实施购房行为型、冒名实施购房行为型。名义购房人实施购房行为型借名购房行为的性质属于间接代理,其内部关系中委托合同虽然只是违反有关国务院和地方政府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意见的有关规定,并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但其中关于名义购房人将购得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给事实购房人(限购对象)的内容,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应当认定为无效合同;而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系另一份独立的合同,属有效合同,应受法律保护。事实购房人实施购房行为型借名购房的名义购房人与事实购房人之间构成直接代理关系,名义购房人是本人(被代理人),事实购房人是代理人。冒名实施购房行为型借名购房行为属于无权代理,该合同在被代理人(名义购房人)追认之前,属于效力待定合同。

  • 标签: 规避限购令 借名购房 性质 效力
  • 简介:2007年美国发生的金融危机,导致了美国和欧盟国家的经济下滑、失业、财政恶化和债务危机,但这些只是经济社会表现出的问题。难道发达市场经济国家没有相应防范危机的法律法规的制度安排和保障措施?这个问题并不易回答,实践中存在多种因素。如果有,可能是法律法规未能发挥防范危机和保障安全作用,可能是执法部门执行不力,

  • 标签: 金融危机 欧盟立法 改革探讨 美国 评估 发达市场经济国家
  • 简介:地方人大针对地方政府融资中的还贷承诺进行审议和批准是否是一种符合现行法律制度的程序步骤,伴随着地方债务风险一同引起公众热议。实际上,地方人大对地方政府还贷承诺的批准并非是产生地方财政债务风险的主因。应当因势利导加强地方人大的监督作用借以约束地方政府的举债行为。从合法性角度分析,地方人大对地方政府还贷承诺批准的产生过程和具体操作履行需要符合国家法律的规定。如能完善地方融资中地方人大和地方政府的角色配置,对加强和完善地方人大对地方政府政治激励与行政权力的制衡监督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也会尽量地减少甚至避免潜在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 标签: 人大还贷承诺 合法性 制度功能
  • 简介:在我国现行民事法中,调整见义勇为受益人与行为人之间法律关系的规则大概有《民法通则》第93条和第10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民通意见》)第142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15条和《侵权责任法》第23条等两类规则。前者以无因管理来统摄见义勇为引发的见义勇为受益人与行为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后者以《民法通则》第109条为基点,形成了专门调整见义勇为受益人与行为人的"规范体系"。对如何适用这两类规则解决见义勇为受益人与行为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司法实务做法不一;对这两类规则之间的关系,理论界看法也不一致。这两类规范的形成是继受国外不同立法模式的后果。

  • 标签: 见义勇为 无因管理 补偿 见义勇为受益人
  • 简介:2011年8月《婚姻法司法解释(三)》颁行以来,离婚协议履行过程中出现约定赠与方任意行使撤销权的现象屡见不鲜,导致受赠方权利无法实现,背离了当初选择协议离婚的初衷。虽然《合同法》已经明确规定涉及婚姻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不适用于该法,且这种认知在我国被普遍接受。但是法律都是相通的,不同的部门法之间有个性也会有共性,既不能抹杀个性,也不能对共性视而不见。为了保障离婚协议约定内容的具体实现,文章首先厘清了《合同法》与《婚姻法》的关系,进而论证在离婚协议中设定违约责任条款是可行且必要的,从而得出赠与方不得行使任意撤销权之结论。

  • 标签: 离婚协议 违约责任 撤销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