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天坛宪草”之孔教入宪,既关涉最宏大的时代变换,又触及最微小之个体心灵,因此引起当时最激烈的立宪争议并泛溢于社会各界。本文试图利用天坛制宪的原始史料,走进制宪语境,梳理双方之共识与争议,以发现孔教入宪的历史语境、时代问题与解决方案,即孔教入宪的发生机制与规范结构。孔教入宪的制宪讨论凸显了近代立宪者对民性与国情的判断,在“民国理想”与“国民现状”的巨大“势差”中,“教”的提升、整合与支撑功能被不断强调。只要“势差”不变,“教”的发生机制就必然内嵌于宪法之中,并具体落实为可接受的宪法规范,发挥其独特的功能。而且,“教”的规范结构形成了近代中国宪法的核心功能,凸显了近代中国宪法的二元正当性以及中国近代转型的复杂与艰巨。
简介:《民法总则》的制定过程可以从政治决定与政治推动、立法进程、学者和公众参与三方面进行阐述。《民法总则》在承继《民法通则》相关制度的基础上,又有重大的理论创新,其规定具备体系性与合理性。《民法通则》以来的中国民事立法,曾受到德国民法和前苏俄民法的影响,但是探索和走出了一条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道路。《民法总则》的制定是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体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注重对民事权利的保护,提升了公民的人身权地位,实现了维护公有制的经济基础与财产权平等保护之间的合理平衡,充分体现了保护个人信息数据和网络虚拟财产的时代特征、巩固社会主义制度与发展市场经济的历史任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要求以及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的发展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