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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我国是多灾之国,怎样实现灾害法律防范与救助,使防灾减灾走上法制化道路,是摆在国人面前的重要课题。防灾减灾法治实践迫切需要建立一门法律分支学科——灾害法学。笔者通过对灾害法学的含义、价值、学科定位、方法、体系及现状等基本问题进行分析,认为灾害法学是一门相对独立的法律分支学科,是一门需要整合灾害法学界力量,通力合作去进一步完善的法分支学科。

  • 标签: 灾害法学 定义 价值 学科定位 方法 体系
  • 简介:《刑事诉讼法》修改了刑事简易程序的相关内容,对简易程序进行了完善,这对于提高诉讼效率和保护被告人权利有着积极的意义。但是,刑事简易程序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审前程序简化不足、对被告人辩护权的保护仍需完善、简易程序向普通程序转换缺乏必要限制、简易程序存在被滥用的风险等,今后应扩大简化审前程序,建立简易程序中的强制辩护制度及简易程序向普通程序转化审查监督制度,使简易程序进一步完善。

  • 标签: 简易程序 刑事诉讼 改革 公正与效率
  • 简介:为确保司法官(含法官、检察官,下同)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提高司法公信力和司法能力,落实司法机关人财物省级统管的改革举措,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的顶层设计已经明确,司法官的任命将以通过省级遴选为前置条件。按照司法改革试点方案要细化、可复制、可操作、可推广的要求,试点省市正在分别组建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并在起草制定有关遴选文件。如何建立一个设置科学、选任有据、运作有序、公平合理的司法官遴选制度,已经成为与司法官员额制、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等改革举措密切相关、配套实施且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 标签: 法官遴选制度 司法官 司法公信力 司法机关 司法体制改革 顶层设计
  • 简介:在认定集资诈骗罪时,对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应该强调坚持主客观相统一的刑事责任原则,避免客观的依结果归罪;对诈骗行为的认定,应该关注行为人的欺诈行为与被害人的被骗行为间的互动。就本文述及的两个典型案件而言,不宜认定吴英构成集资诈骗罪,可考虑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吴英定罪;因涉案数据的真实性、客观性备受质疑,无法认定曾成杰构成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还是集资诈骗罪。在集资诈骗罪的死刑适用时,既要避免唯数额论的倾向,又要充分考虑被害人过错和舆情民意对量刑所起的作用,在司法实践中尽量严格限制死刑适用,以尽快推动立法上废止集资诈骗罪的死刑。

  • 标签: 集资诈骗罪 吴英案 曾成杰案 死刑适用 死刑废止
  • 简介: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不但事关农产品质量安全,而且与国家粮食安全密切相关。我国现有立法对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规定并不完善,农业生态环境依然问题严峻。生态文明视阙下食品安全监管应贯彻重在预防的理念,此理念体现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立法中即应加强政府的环境监管责任,完善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立法,明确饲料生产经营者、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

  • 标签: 生态文明 农业生态 农产品质量安全 预防原则
  • 简介: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第209条规定:“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这是《民事诉讼法》对法院再审制度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制度的重大修改。本文通过对该法律条文实施一年多来的实证研究发现,《民事诉讼法》第209条的合理性、科学性值得怀疑,它带来的负面效应十分明显。为此。有必要采取一系列的积极措施来进行弥补,从而完善我国的民事诉讼法律监督制度。

  • 标签: 《民事诉讼法》 第209条 缺陷 完善
  • 简介:非法用工单位的提法由工商行政管理法规相关规定衍变而来,被移植于劳动法中作为区别于用人单位的一个专有概念使用,并以此构建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制度。该制度以对“用人单位”范围的界定来判断务工人员是否具备“劳动者”身份,从而在实质上剥夺了非法用工单位职工获得工伤保险保障的权利。相对于工伤赔偿,非法用工单位一次性赔偿制度在法律及理论依据、法律实施社会效果等方面存在诸多不足。因此,对非法用工单位职工发生事故伤害处理的最佳方式,应是废除一次性赔偿制度,统一实行工伤赔偿。

  • 标签: 非法用工单位 工伤赔偿 雇主责任 法律适用 劳动关系
  • 简介:日本的立宪政治始于1889年公布的“明治宪法”,了解明治宪法体制的建立与崩溃,可以从比较宪法史的角度探讨日本立宪政治的特色及其问题,更好地理解《日本国宪法》。与此同时,在日本国内修宪活动不断高涨的今天,重温近代日本宪政的建立与崩溃历史,对于了解修宪派的深刻思想根源也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 标签: 近代日本 立宪政治 明治宪法 宪法体制 《日本国宪法》 发展史
  • 简介:我国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自2013年1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已近一年,其中,作为一项新制度,第182条第2款规定的刑事庭审庭前会议程序,在司法实践具体贯彻执行过程中渐渐体现出其独特的作用和价值,但同时也凸显出一些问题。以检察机关的视野为出发点,通过对庭前会议程序适用的司法现状进行分析,针对当前检察机关面临的困难与挑战,提出了进一步完善庭前会议程序的一些方法,以期能够对庭前会议程序的进一步科学构建及制度设计提供一些有益的思考

  • 标签: 检察机关 刑事诉讼 庭前准备程序 庭前会议
  • 简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10条一方面肯定均未交付时登记可先于一般债权人取得特殊动产的所有权,一方面又规定交付优先于登记取得物之所有权。交付产生的物权变动公示效力小于登记产生的物权变动公示效力,法律却规定交付的买受人优先于登记的买受人取得所有权,这显然违背了法理。登记的公示效力具有独立性,在一定条件下仅登记不为交付亦可产生物权变动效力且该变动具有对抗效力;登记对抗的实质是对物权变动相对人未为登记时善意第三人可基于善意取得制度优先取得物权的提醒。间接交付不转移物的实际占有的情形下,物权变动的公示效力大大减损。因而,有必要根据交付的形式区分善意取得的具体构成,以达到均衡当事人之间利益的目的。

  • 标签: 特殊动产 一物多卖 登记对抗 善意取得
  • 简介:从法解释学视角看,“知假买假”者也是“消费者”,应适用《消法》第55条经营者赔偿责任。《消法》第55条所体现的债的问题也颇值得关注;从合同法视域看,《消法》第55条所涉及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或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合同当事人之一经营者的责任是因(合同无效或被撤销而引发的)缔约过失之债而产生的赔偿责任,《合同法》第113条第2款关于《消法》第55条的特殊规定应当在《合同法》合同效力篇而不是违约责任篇予以规定;从债法角度看,实施欺诈行为并作出“假一赔十”表示的经营者,应依缔约过失之债和单方允诺之债的相关规定,分别承担赔偿责任。

  • 标签: 缔约过失责任 消费者 欺诈